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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11-09-26浏览:2939下载169次收藏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1〕57号)通知要求,在市工商局和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市工商局开展的食品安全良心工程工作,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38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12台次,检查相关经营者1341户次,共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15起,罚没款总金额1.9526万元;查获不合格食品95.5公斤,价值0.24万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1〕2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牵头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内设机构协作联动、工商所属地监管、执法人员“分工包片”的监管机制。局长办公会先后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局领导坚持深入一线,分片到辖区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检查指导;将食品安全融入全局各项业务,形成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分局、工商所、基层监管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目标、内容和责任。  

(二)对《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全省调味面制食品专项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x食安办〔2011〕16 号)落实情况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迅速开展“不合格调味面制食品”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x工商明电〔2011〕151号)和市工商局转发豫工商明电〔2011〕170号关于开展全省调味面制食品专项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及《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全省调味面制食品专项清查行动的紧急通知》(x食安办〔2011〕16 号)相关通知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开展了对流通环节53种同批次的不合格调味面制食品市场清查工作。  

截止到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9台次,检查相关食品经营者148户次,其中排查涉及经营调味面制品食品经营者51家。未发现53种同批次的不合格调味面制品食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进行对有关调味面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食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杜绝辖区食品安全隐患。  

(三)对《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沙琪玛等焙烤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x食安办〔2011〕21号)落实情况  

根据《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沙琪玛等焙烤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x食安办〔2011〕21号)通知要求,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沙琪玛等焙烤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检查沙琪玛经营单位73户次,就地封存郑州产沙琪玛1.2公斤。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  

1.是强化责任监督,确保食品监管工作到位  

一是分局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牵头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内设机构协作联动、工商所履行属地监管和实行网格化监管机制。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分局领导坚持深入一线,分片到辖区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检查指导;三是将食品安全融入全局各项业务,形成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分局、工商所、基层监管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  

2.狠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深入落实以基层工商所为基础的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大力推行以区域化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监管人员对责任区的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承担管理责任,工商所所长是辖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局分管局长、各内设职能机构实行“分工包片”指导责任制。工商所以辖区内“经济户口”为基础,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登记台帐,全面摸清食品经营单位底数,不间断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同时分局成立督导组,在辖区范围内不间断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公开讲评,下发通报,督促整改。按照食品安全责任暨责任追究办法,对包干区域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从准入、巡查、监管等各个环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从而确保了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五)对《xx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政办〔2011〕5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食安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局在辖区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行动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条幅4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和公告1500多份,开展监管人员培训班2次,参训人员71人次;开展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班两次,受训人员84人次,出动16人携带宣传展板2块,宣传资料300余份在鹤山街进行了广泛宣传。三是共出动执法人员36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1台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402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126户次。收缴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6公斤。同时要求相关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期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六)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市工商局和区食安办关于清查清缴问题乳粉通知精神,我局以横到边、纵到底的方式对08年问题乳粉和问题含乳制品进行了拉网式清查,按照网格化监管,实施片区管理,责任到人,制定了详细的巡查计划和检查记录,在巡查过程中重点对乳制品经营户、婴幼儿乳粉经营户进行清查。在这次清缴工作中我辖区共有13家奶粉经营户、38户经营含有乳制品经营户,在检查过程中边清查边建立健全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含乳食品、含乳饮料经营者档案。目前共组织抽检婴幼儿奶粉21个批次,目前检测报告显示均为合格。  

同时,我局对涉及经营乳粉和乳制品的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所购进的各类乳粉乳制品是否索证索票、商标是否侵权、是否过期变质等也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未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  

(七)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对集贸市场、各类粮油店中销售散装食用油单位的巡查监管。对辖区内食用油经营者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弄清了散装食用油经营者数量。二是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对散装食用油经销单位,要求其必须在散装食用油容器、外包装上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督促食用油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进销货记录制度,对食用油批发户或代理商要严格实施食品集中备案制度,达到食用油流通可追溯管理要求。四是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对非法销售“地沟油”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严惩。  

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车辆53车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04家,未发现有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现象。执法人员对进销货台帐记录不规范和索证索票不健全的经营者,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辖区有经营、使用“地沟油”的情况。  

(八)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  

1.加强食品添加剂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食安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局在辖区开展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迅速传达学习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行动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条幅4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和公告1500多份,开展监管人员培训班2次,参训人员71人次;开展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班两次,受训人员84人次,出动16人携带宣传展板2块,宣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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