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规采集松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市府办发[2006]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全县松树资源,促进我县林产化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结合本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代号“绿剑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
一、提高认识,把搞好松脂采集和加工整治工作作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来抓
全县现有松林面积14.24万公顷,其中马尾松13.75万公顷,湿地松0.49万公顷。近些年随着我县造林绿化的成效日益显现,一些松林进入采脂期,林产化工业得到了相应发展。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松脂采集工作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主要是违反采脂技术规程和掠夺性采脂现象普遍,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地方在国道、省道、县道、铁路两旁的松林中采脂,对我县生态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一些小型滴水法松香生产企业无序生产、浪费资源。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我县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整合有限的松林资源,促进林产化工业健康持续发展,将松树资源保护和松脂采集加工整治工作纳入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
为把松脂采集加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委、农工部长欧阳巧文同志任组长,林业局局长谢晓明同志任副组长,林业局副局长洪平、周维兴同志、森林分局局长郭学东同志为成员的松脂采集和加工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由谢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林政、稽查、森工、森林分局负责实施。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的国有、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松林,从事松脂采集的单位和个人,松脂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不论经济形式如何,均应列入整治范围。
四、整治内容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松脂采集规程》(见附件一)的采脂行为,必须立即停止;
2、风景林、母树林、种子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属于公益性的松林不准采脂;
3、严
整治违规采集松脂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11-09-18 16:59:53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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