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了提高全县政法(含综治,以下同)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现象和问题,努力把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法队伍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
1、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多措并举,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在政法队伍中开展形势任务、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廉政、公正执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我县政法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县政法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每年有工作部署、有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新举措,努力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
3、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警示活动。县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经常性的教育警示活动,使全县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好权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抓好政法队伍学习和培训
4、开展创“学习型”政法机关、干警活动。县委政法委每年要举办2次县政法各部门中层以上骨干参加的领导干部读书会,并就学习的内容进行考试,促使政法干警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
5、有计划组织培训。县政法各部门每年要制定培训计划,鼓励在职学习,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专业技能和新技术的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政法干警的思想理论和专业技能素质,增强政法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6、开展传帮带活动。县政法各部门要整合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同志作用,开展“传、帮、带”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岗位能手”、“业务标兵”。
三、切实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管理
7、开展政法部门领导班子评议。县委政法委要主动加强与县委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经常了解分析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情况。县委每年要对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评议。
8、加强对政法部门中层干部的考核。县委政法委要制定政法部门中层干部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干部提拔重用或推荐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称职或连续2年末位的向县委提出予以免职。
9、完善和落实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交流或轮岗;县
2011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本文2011-09-14 10:47:45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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