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思考
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在我国企业单位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相关理论、比较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丰富,并日趋成熟。而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仍然处在改革探索之中。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较之企业单位有很大不同,而且事业单位之间也有很大不同,如何做好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笔者从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情况、民主管理有关依据、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等方面思考,探索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的正确途径和方法。
一、 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情况
事业单位作为一种内涵空间很大的单位类型,其名称和定义是在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出现并发展起来的,习惯上将其与党政机关合称为机关事业单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的确定和党政机关存在着许多共同之处。如这两类单位中的大多数单位,工作内容都不涉及物质生产;职工素质和平均文化水平较高,多数职工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职工队伍的党团员比例较高;多数职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都统称为国家干部,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管理;职工劳动报酬、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由政府统一规定,绝大多数职工与单位不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劳动法》;机关和大多数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费都来源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已出现这样一些发展趋势:由各级政府财政全额拨款,作为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将大幅度减少;实行差额拨款、包干使用的事业单位及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将受到严格控制;大量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逐步成建制地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或按市场机制建立的市场主体;同时现有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部门及附属生产、加工单位,通过剥离改制,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等。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行,这些单位的性质、职能、资本构成、运作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将发生深刻变化,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正在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在各类事业单位进行的改革改制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配套改革中,职工身份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在目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研究这些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及有关问题时,已不能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统称为机关事业单位一个类型考虑,也不能将各类各种事业单位不加区别。需要根据它们中各类单位改革发展的情况和实际发生的变化,分别研究,区别对待,分而论之。
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民主管理有关依据
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也在逐步得以重视,尤其是近年来发展迅速。在中央的重视和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陆续制订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条例、办法、意见。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全国总工会、国家科委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同时,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机关工会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中,对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在事业单位的实施或参照执行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这些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条例、办法、规定和2001年新修改的《工会法》的许多条款中,对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问题作出的若干重要的法律规定,基本构成了各类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完整法律法规体系。当今,在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事业单位试行全员聘用制的形势下,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事业单位必须客观地面对现实,立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化解新矛盾,通过思维创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提高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
二、 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民主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等同于企业单位民主管理
在推行以职代会为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的过程中,出现把事业单位职代会的职权与企业单位职代会的五项职权等同起来的观念和做法。如前所述,以职代会为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企业单位已相对成熟,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主要是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规定及相关条例、办法、意见执行。企业单位职代会是行使的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事业单位职代会是维护职工民主管理的权益。事业单位职代会不宜简单的行使企业单位职代会的五项职权。
(二)、事业单位之间的民主管理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不同事业单位的差异,其职代会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依据、规定,应该按照对应类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依据、规定;起始时间应为改革改制工作开始或明确实行企业化管理之时,而不是改革改制结束之后。非此不能保证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也难以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实现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因为企业职工民
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思考
本文2011-08-16 14:27:20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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