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思考
检察文化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检察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立足当前,认真探索;又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创新。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基,也是一项事业发展的根基。要巩固和推动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就必须构建属于检察事业的文化。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足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检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不断探索、创新检察文化建设的途径与方法,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引导、教育、凝聚、塑造等功能,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在检察文化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干警对检察文化及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认识;相当一部分干警对检察文化的认识仅停留在肤浅认知层面,对其实质研究不深、不透;检察文化建设中,仍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文化建设表层化、简单化、庸俗化、功利化;检察文化建设各院发展不均衡,文化建设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这些问题的存在进一步证明,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立足当前,认真探索;又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创新,在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中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检察文化建设必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文化发展观,就是要坚持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去看待、检验文化工作的成败得失。检察文化建设不仅要把文化建设的价值定位于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而且要把文化建设定位于不断满足最广大检察人员的文化需求;必须充分尊重中国的国情,必须充分尊重各地各级检察机关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和挖掘各地的文化资源,制定出长期的检察文化发展规划,做到既不急于求成,又不消极等待,既积极又稳妥,保证检察文化建设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突出以人为本。检察文化的精髓是重视人的价值、发挥人的作用,因此,应当力求把实现检察机关的整体价值和实现检察官的个人价值统一起来。既要重视检察官个人因素在检察工作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检察官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从理解、尊重、培养人的角度出发,关心检察官的个人生活,支持检察官的进取精神,满足他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要坚持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把服务检察人员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人员的主体作用,调动检察人员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激发其文化创造的潜能,让检察人员在文化建设中充当主角,更加自觉、主动地推动检察文化的创新发展。要始终自觉地关注以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来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和完善,努力体现最广大检察人员的文化利益。要从检察人员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切实加强基本队伍建设、基本活动内容
对进一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思考
本文2011-07-19 11:06:21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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