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验做法
深圳是一座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海防城市,驻军多、兵员多,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多。全市每年接收退役士兵约4000人,其中需要政府安置工作的1800多人。全市累计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5791人,占全省的35%。我们从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以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为本,创新安置工作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因势利导解难题,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创新发展
深化改革带来的体制机制转型,对安置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为了顺应趋势,我市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上做了有益的探索。
(一)抓住深化改革的机遇,创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优惠政策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办法》、《城镇退役士兵实行理论考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城乡一体化”相关政策,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一是对入伍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采取为兵龄、立功受奖、高山海岛、重大安保工作分别加分的办法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对伤病残退役士兵实施政策倾斜。除国家财政补助外,市财政再给予伤残军人5—6级1.5万元、1—4级3—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城镇退役的伤残士兵安置到企业的,享受本企业因公致残的各种待遇,伤病复发治疗期间和需要休息时,享受工伤津贴。三是对患病的退役士兵实施政策倾斜。患精神病的城镇退役士兵除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外,发病者由市优抚医院收容治疗。其他退役士兵(含农业户)在等待安置期间患病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序列给予报销。四是提高了农村退役士兵建房补助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由财政拨付统一用于孤儿和家庭住房困难的农村退役士兵房屋维修改造。
(二)抓住经济发展的机遇,创新退役士兵安置模式。青岛市具备促进退役士兵多种方式就业的基础。在前几年实施“双考”“阳光安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进行政策倾斜。2009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5—2.5倍的标准,再次将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1000元至73500元,全市财政一次性支出自谋职业补助金6963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398万元;对7—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验做法
本文2011-07-18 19:56:47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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