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集中治理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1]24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蔬菜产品,以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和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蔬菜生产环节用药指导,强化农药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葱蒜类、甘蓝类、芥菜类、食用菌类蔬菜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不合格样品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以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甘蓝类、芥菜类和食用菌类蔬菜为重点,突出豇豆、豆角、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花菜、莲花白、包心青菜、儿菜、木耳、蘑菇等蔬菜品种,重点检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二)重点区域
无公害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乡镇(联合、双龙、龙台、兴隆、东北、南山、杰兴、永太、通济、悦来、清河、合兴、太平、南华、黄鹿、玉兴、辑庆等蔬菜基地和食用菌基地)和县城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
(三)重点单位
农药生产经销单位及网点,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标准园和种植大户。
四、整治任务
(一)深化农药市场监管
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销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和农药产品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加强农药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单位档案,对非法经营的,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经营假劣农药、非法添加高毒成份农药,未登记农药、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跟踪监管。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药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并力争年底使我县农药经营者自觉做到不经销甲拌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及其复配制剂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的品种。
(二)做好蔬菜农残例行监测
利用现有的检测条件,扩大蔬菜质量安全抽检频次和抽检范围,重点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即将采收和正在销售的蔬菜开展农残快速检测,突出抓好豇豆、豆角、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花菜、莲花白、包心青菜、儿菜、木耳、蘑菇等重点蔬菜品种农药残留的监督检测,准确掌握蔬菜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掌控风险隐患,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蔬菜。
(三)规范用药行为
一是组织对蔬菜生产企业
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本文2011-06-19 16:55:5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91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