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作为负责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人民法庭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在履行职责中,协助党组书记、院长抓好2011年大安市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所分管的部门及其干警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为此,签定此责任书,以此种形式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主动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
1、负有司法廉洁教育的责任。本年度内要认真组织两次分管部门的法官和干警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以及党规党纪,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司法廉洁意识。年度内在分管部门讲两次廉政教育课,同时实行反腐倡廉教育的学习、检查、考核制度。
2、负有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的责任。紧紧围绕分管部门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措施。对反映不廉洁的法官和干警,实行诫勉、提醒谈话制度,并建立谈话记录薄。
3、负有监督检查司法行为的责任。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等司法行为或者在司法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随意作为的行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一经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
法院副院长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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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4-26 15:45:04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9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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