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
--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国税函〔2011〕24号)文件要求和-征便函〔2011〕8号通知精神,县局决定:自2011年4月起,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即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以下简称总局采集软件),替代现有的一盘式采集系统。为了做好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的推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行目的
因税收政策调整、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变化等原因,目前在部分纳税人中使用的一盘式采集系统,已无法保障纳税申报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总局信息采集软件与一盘式采集系统相比,具有功能齐全、操作简便、更新及时、稳定性高等特点。为适应工作需要,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和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总局信息采集软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行工作有序开展,县局成立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
成 员:-- -- -- --
领导小组主要是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制定推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推行工作,收集汇总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处理推行工作中的业务问题,检查督促推行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部门分工
在安装使用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过程中,由政策法规股、征管股、纳税服务股、信息中心共同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征管股:负责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调研和督查;负责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运行后的管理工作;负责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报告的起草上报。
政策法规股:负责确定货物和劳务税报表种类和数据口径
国税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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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4-07 15:48:45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8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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