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全县民政暨双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十一五”时期,全县民政系统努力把民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中去谋划,把民政工作纳入“两集聚、两突破、两促进”总体思路中去落实,主动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民政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开创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新局面,谱写了如东民政事业发展的新篇章。特别是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县民政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注意把上级要求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把倡导创新精神和发扬务实作风有机结合,民政工作精彩纷呈,亮点频现,实现了“十一五”完美收官。一是民生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经过三年的规范管理,实现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目标;医疗救助由过去的事后救助彻底改变为事前、事中救助,全面实现了应救尽救、即诊即助的目标;农村五保优化供养政策,实现了硬件建设上规模、软件管理上水平的目标;重残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成效显著,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总体生活水平同步增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就业率均为100%,以职业教育和免费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先培训后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新模式,解除了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增强了现役军人报效祖国、献身国防的信心。二是民政福利事业显著进展。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建立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了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高龄老人尊老金惠及全县8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镇敬老院面貌全面改观,镇社会福利中心全面覆盖,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全力推进;大力实施惠民殡葬,实现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全员补助的目标。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卓有成效。全面高质量完成两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居)务公开,全县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实现100%;全面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四是民政自身建设水平显著提升。面对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在人员编制偏少、队伍结构老化等不利条件下,全县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勤于学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多项工作领跑全省、全市,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县的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也是各镇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更是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争先创优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全县民政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关于今年的民政工作,沈局长已经作了具体的部署。这里,我就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从现代发展的角度,以更高的认识重视民政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实现全面转型、推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更是如东民政实现向现代民政转型升级的突破之年。我们必须立足新起点,顺应新形势,以更宽阔的视野来审视民政工作的定位,以更创新的思路来构建民政工作的格局。我感到,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重点要发挥好“三大作用”:
一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保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明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比重,这充分表明了民生在“十二五”期间的突出地位和重大意义,民生幸福指数将成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温总理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民政工作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必将伴随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加而蓬勃发展。201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5600元;财政总收入5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20元。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已进入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一些特殊困难群体。目前,我县城乡低保对象近20000人,农村五保对象4000多人,重点优抚对象10000多人,孤儿140余人,让他们切实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民政战线同志责无旁贷。必须进一步完善与我县发展阶段相适应、与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体系,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升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通过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高孤、老、病、残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通过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公众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综合救助能力;通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为受助者排忧解难。全县民政系统要积极顺应困难群众的需求,充分发挥好自身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要牢牢把握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服务中的基本服务作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民政工作中的社区服务、养老服务、拥军优属、专项社会事务都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通过拥军优属、服务国防,将有力地促进军地之间的团结和谐;通过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促进基层的稳定和谐;通过关爱老年群体,实施为老服务,增进社会的代际和谐;通过婚姻登记、儿童收养,促进家庭和谐;通过区划调整、地名服务,促进区域和谐;通过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在发展,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也相应在升级,我们在秉承传统民政职能的同时,要积极探索现代民政的有效服务方式,切实抓好民政工作转型升级。民政工作的基本作用要由解决基本民生向致力改善民生、维护民权、调节社会关系转变;服务领域要由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管理方式要逐步由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和提供服务为主转变;工作力量要由行政力量为主向行政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三位一体扩充。
三要牢牢把握如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基层管理作用。“十二五”时期,我们既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新老问题交织的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思想观念、城乡经济结构、基层治理机制、社会利益格局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在这个大背景下,迫切需要以社会管理创新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门担负着大量的基层社会管理职能,在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民主权利,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通过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更多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二、从民生之政的角度,以更大的力度抓好民政工作
“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整个五年规划的实现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坚持从民生之政的角度,突出做实做优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以更加人本的标准提升惠民工作
在2011年全县民政暨双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本文2011-03-31 09:24:55发表“工作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8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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