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生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
二、主要内容
根据河规党字[2010]14号文件精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须实行公开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落实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各党支部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
2、各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立足本职工作、围绕中心工作、推动规划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3、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做出承诺。
三、基本要求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着眼于
城乡规划局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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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3-28 21:15:3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8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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