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安监总局有关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我市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德阳市2011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德安监[2011]3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2011年度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国家安监总局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监总局23号、27号令和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及“一报两检”工作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制度,开展有效监管,争取使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一)重点工作
1、严格落实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一岗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全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为此,一方面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安监总局的要求,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要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列入全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目标范围,制定规划,确保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维护广大从业职工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责任主体,要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专(兼)管机构和人员, 明确职责。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以文件的形式,确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确保本单位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2、抓好“一报两检”工作。
按照安监总局27号令的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如实申报本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不得漏报、瞒报,对已申报的生产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生产工艺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变化,及时更新相应申报资料。
根据总局23号令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年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每三年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必须按照相应工种的体检周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周期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这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抓实此项工作,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
一要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首先要加大对企业申报人员的培训力度,让申报人员尽快掌握网上申报方法;同时加大对乡镇政府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乡镇安办人员的素质。然后要严格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材料经xx市安监局审查通过后,必须由企业法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方可到所在地安监部门进行备案。所有企业的第一次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必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要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检测及日常监测工作。按照要求,所有检测结果要以告知牌、告知卡的形势进行公示和告知,凡是职业危害超标的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进行治理,达标后,方可进行生产。同时要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测,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做好职业危害的监测记录,并及时将日常监测结果向职工进行公示。
三要抓好备案管理工作,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将检测结果上报xx市安监局备案。xx
2011年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本文2011-03-07 16:05:42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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