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纪委换届工作报告(最后审议稿)
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 2006 年 12 月 17 日 )
现将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自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中共佛山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及体会
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构建具有佛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
(一)惩防并举,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扎实推进。 各级党委、纪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理论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深入 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佛山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成立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市直 50 个部门,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各区和市直单位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调研和理论研讨,认真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具有佛山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全面铺开。
(二)务 实创新 ,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协助党委重点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持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市委集中时间举办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学习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学习班进行动员,邀请中纪委、省纪委领导作反腐败形势专题辅导报告 。各级也层层举办领导干部学习班, 2003 年以来共举办学习班 1521 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受教育面达到 100 %。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拍摄和观看宣传关润尧、黄学军等先进人物的电教片, 学习《甲申三百年祭》、《落日的辉煌》、《苏共亡党十年祭》三本书,制作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警示牌卡,举办南海“ 806 ”案警示教育培训班。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组织举办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朗诵比赛、图片展览、编印画册、公益广告和格言警句征集、手机短信和歌曲创作评选等活动,开通廉政网,创办《佛山日报党风廉政专刊》,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增强了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反腐倡廉教育 “ 五进 ” 示范点和教育基地,积极推进了廉政文化教育进家庭、校园、社区、农村、企业。
(三)关注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治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围绕农村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征地补偿、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房屋拆迁管理、企业转制稳定金管理和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等制度,建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 2003 年以来,全市督促兑现拖欠征地补偿款 4796.83 万元,督促解决拖欠工程款 10.57 亿元;安置国有企业分流职工 2.33 万人,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 6.76 亿元。继续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纠正企业违法排污、 治理报刊征订中的违规行为 等工作成果,共查处中小学违规收费 20 宗,清退收费 324.3 万元;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 63.5 亿元,减轻群众负担 7.3 亿元;全市免征农业税,实现农民“零税赋”;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82 项,减轻企业负担 1 亿多元;整合路桥收费站 31 个,改善了投资环境。重点在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 ,市、区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专项调研和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79 宗,严厉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市、区成立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市开办了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直通车”节目 和“百姓点题、政府解难”专栏 ,对食品药品监督等 12 个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和行风评议 “ 回头查 ” 活动,促进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行业道德和风气进一步好转。
(四)从严治党,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惩治了腐败分子,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高了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认真做好信访、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2003 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 15895 件(次),应办 9614 件(次),已办结 9323 件(次),办结率为 97% 。立案查处违纪案件 525 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 22 人,科级干部 98 人,百万元以上大案 76 件,涉案金额 22.27 亿元;结案 491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77 人,移送司法机关 105 人,挽回经济损失 1.36 亿元;为 4254 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积极配合中纪委、省纪委依法查处南海“ 806 ”案,一批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10.22 亿元。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深刻总结剖析典型案件的原因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整改,有效地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成效明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组织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等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拓宽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市委进一步扩大任免干部全委会票决范围,区级党委全面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各地各单位普遍建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制度。市本级政府推行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将工程项目审批时间由原来最长的 200 多天减少为 45 个工作日。市、区、镇(街道)均建立了财务结算中心,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试点,将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了全市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市级财政业务查询系统与市人大、市审计局联网,基本实现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运行的实时在线监控。稳步推进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改革,及时总结各区试点工作经验,在我市农村全面推广;开展规范镇级财务管理的调研,制定加强管理的具体办法,探索进一步规范镇级财务管理改革。
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完善。 2003 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各类工程招投标 4869 项,中标价 447.03 亿元,下浮率为 9.07%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1693 宗,成交金额 257.41 亿元;国有产权转让 144 宗,成交金额 36.21 亿元;政府采购实现管、购分离,完善和规范了采购流程,集中采购 51.97 亿元,节约资金 6.4 亿元。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成果,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进。继续深化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按照 “ 五统一 ” 原则在各区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六)强化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 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 6 项制度进行细化,市、区修订《党委常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领导公开作廉政承诺和述职述廉,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加强。 2003 年以来,各级党委、纪委负责人先后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1137 人次、任前廉政谈话 1190 人次、诫勉谈话 528 人次。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执行的监督,出台有关纪律规定,为我市经济发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换届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纪律保障。 按照 “ 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 的要求,成立重大工程监督领导小组, 加强对 “ 一环 ” 等重大工程的全过程 监管 ,力促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目标和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居),开展年度考核和届中考核,实施了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 “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 和关于狠刹 “ 五股歪风 ” 的规定,提出严禁领导干部收送 “ 红包 ” 、违规干预工程等 “ 六个不许 ” ,对领导干部违规借用公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购买商业保险、执行从严控制兴建楼堂馆所项目有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及其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 进行了清理 和监督检查。 2003 年以来,共清理追回借款 221.26 万元,清退用公款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资金 6996.14 万元,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的制度规定 ,增强了 国有企业和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七)严格管理,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 “ 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 的要求,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 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 ” 和 “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 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 “806” 专案联合办案组纪检组荣立集体二等功,市纪委分管办案的领导和室主任分别荣立一等功和三等功。各级纪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市纪委监察局增设了纠风室、效能监察室、案件管理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制定了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和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规定,在换届中配齐配强各区纪委领导班子,对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和征求意见制度,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监督。举办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班,选送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培训中心和市委党校的学习培训,实现了 “ 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三年轮训一遍 ” 的培训目标。坚持把调研作为工作的先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完成调研课题 158 个。每年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举办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研讨会,提高了工作决策水平。
回顾 2003 年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主要有以下体会:
——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纪律保证。 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 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中,这 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2003 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纪委 坚持把反腐倡廉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起来,紧贴经济社会建设各个时期的实际,及时提出纪律要求,切实解决党风、政风
佛山市纪委换届工作报告(最后审议稿)
本文2011-03-04 16:29:46发表“工作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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