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园管理处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处属各科室、公园(广场):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德办发[2009]10号、德建函[2009]6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拟采取竞争上岗方式公开竞聘空缺职位,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空缺岗位及职数
按照德市人发([2010]68号)《关于同意使用空缺岗位的批复》,同意我处使用七级一般管理岗位8个、八级一般管理岗位5个、九级一般管理岗位10个及二级工勤技能岗位2个。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服务社会的精神。
3、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依法办事,恪守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竞聘范围、对象
全处事业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内有一次以上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四、竞聘资格
1、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3、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4、转岗竞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转岗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②、九级职员、专业技术助理级和高级工岗位的人员可以相互转岗竞聘,任职满五年以上可以转岗竞聘上
市公园管理处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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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2-19 15:34:3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6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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