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007年煤炭基金管理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

栏目:个人总结发布:2011-01-21浏览:2607下载195次收藏

   

自2007年8月,煤炭基金管理处成立以来,在基金开征之年,没有任何历史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在办公场所和人员都没有完全到位的条件下,我处一班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我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团结一致、群策群力、积极进取、勇于探索、克服困难、辛勤工作,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一、完善基础办法,为做好可持续发展三项经济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是国务院赋予我省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我省煤炭工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做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对促进煤炭工业的集约发展、内涵发展和绿色发展,对促进全省生态恢复、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对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我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在整个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中,属于中枢和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三项经济政策,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政策。为了做好三项经济政策试点工作,最基础的就是要制定符合中央政策精神,符合山西省情实际,严密、规范、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一是先行制定出台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基础办法,推动可持续发展基金政策的及时启动。《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2007年3月,由财政部批复我省,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为了及时启动基金征收工作,我厅会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后,省政府以第203号令下发全省执行。为了规范基金征收入库管理工作,会同省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制定下发了《关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晋财预[2007]25号)。二是完善可持续发展三项经济政策的其他基础管理办法,推动三项经济政策的全面启动。按照财政部的批复精神,我们对203号政府令中没有涉及的基金分成入库与使用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对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的批复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原有办法稿的基础上,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两个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报经省政府通过后,于2007年10月底由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分成入库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07]3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07]40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07]41号)。三个办法的下发,加上已经发布的《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03号令),标志着试点工作中的三项经济政策措施管理办法体系基本完善。  

二、实施精细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可持续发展基金规范征收,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就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工作来讲,要做到规范征收和应收尽收,主要应把握好两个环节,一个是管理环节,一个是监督环节。管理要做到精细化管理,监督要强化社会监督。在征收管理上,我们着力于这两个环节。在可持续发展基金开征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征收管理的两个最重要环节,征收标准和计征产量的规定都比较粗放,在规定粗放的情况下,具体征收就难以做到精细。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我们主要做了六项工作:一是科学制定煤种征收标准。第203号政府令对2007年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只作了简单规定(焦煤20元、无烟煤18元、动力煤14元)。实际执行中发现三大煤种归纳不很科学,对国家规范的14个煤种如何归类到暨定的三大煤种没作具体规定,导致实际执行中确定矿井适用征收标准的主观空间很大,不仅不利于实现基金应收尽收,更重要的是为滋生腐败现象留下了空间。对此,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14个煤种和不同地域的个别煤种,根据煤种和地域价格情况通过增加调节系数的办法,对2008年的煤种基金征收标准及工程煤基金征收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印发了《关于公布2008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07]8号)文件。二是精细确定各个矿井的适用征收标准。为掌握全省近2000座生产矿井的现采煤种和核定产能情况,我们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煤炭工业局,投入大量工作精力,在反复三次工作的基础上,基本掌握了各矿井煤种和产能的明细情况,通过公示核实后,按照2008年的煤种基金征收标准,对每个矿井的适用征收标准作出精细规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各生产矿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07]9号)文件。三是提高出省口查验补征标准。为促进基金在生产环节应缴尽缴,强化生产环节征收,作为配套措施,我们对出省口查验补征标准按1.5倍进行了提高,印发了《关于出省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补征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07]6号)文件。四是建立炼焦用煤环节查验补征管理体系。为强化对炼焦用煤环节查验补征管理,完善基金征收管理体系,我们会同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洗精煤环节查验补征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综[2007]47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炼焦用煤环节查验补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财综[2007]48号)文件,对焦炭、洗精煤和洗选煤过程的副产品(中煤、泥煤、煤矸石)的查验补征基金标准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2007年煤炭基金管理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