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局和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三五”依法治县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保证各项事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五”依法治县期间,我局根据县委政府的依法治县规划,并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由局办公室负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加了每年全县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我局设立宣传点,积极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规,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办法》等食品药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局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把学习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监管部门组织培训食品企业负责人,并督促食品企业组织职工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有效地宣传了《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局和县委治县办举办的各类普法培训,并参加《宪法》知识竞赛及考试。经过培训要求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凡符合条件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我们都及时报市局法规处备案。
(二)开展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我局现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凡是重大行政处罚我们都坚持集体决策前先由局法制员审查,请专家咨询进行决策评估。
(四)加强规范化文件备案工作,凡是我局制定的规范化文件都必须报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局法规处备案。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五)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对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顿。
(六)三年来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府诉讼案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组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审验培训,合格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站基层监管网络为基础,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为中心,各监管部门、乡镇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协作、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人,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实行“定人、定时、定责、包管理、包执法、包服务”的日常监管模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和群众监督网,改造农村食品经营网点,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使之成为我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终端和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加强了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调查和培训,增强农村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了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消除了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四)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监管部位按照分断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地组织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2008年问题乳粉清查,全力做好处置问题奶制品工作;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煮食草乌等药膳、使用食用油脂、一次性筷子等专项整治工作,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县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五)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力度,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充分利用“3·15”、“食品安全活动宣传月”和乡镇集市赶集日等时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造食品安全声势,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
2008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死亡的事件,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物中毒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有害食物而致病致残的事件,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得到保障。
五、加强药品市场的治理工作。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57人次,车辆459车次,检查涉药械单位1100户次,其中医疗机构558户次,药品生产企业10户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批发)532户次。抽验药品187个批次。立案查处行政案件119起,其中药品案件90起(假药案32起,劣药案38起,其他20起),医疗器械案件29起,涉案金额47631.44元,罚没款206562.00元。
(一)认真开展各类药械专项检查。开展了药品广告专项整治、中药制剂中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医用氧专项检查、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相关实施方案,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学习,做到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快速反应,清查问题药品。按照省市稽查通报信息,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清查,对假冒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炎平注射液”、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的假药“消渴平”和“虫草芪参胶囊”、“维尔康芦荟瘦身养颜胶囊”、“补肾益脑胶囊”“虫草肾阳胶囊”等假药进行市场排查,确保假药不在我县流通销售造成危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认真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监督抽验任务。药品监督抽验是发现假劣药品的重要途径,是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线索来源。三年来抽验药品187批次,目前收到《检验报告》159份,不符合规定的60批次,并依法及时进行了查处,防止了不合格药品的危害。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确保节日药械安全。认真开展了节日期间的药械市场安全整治工作。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对各乡镇的集贸市场、药店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加大对节日期间药械广告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以产品宣传、促销、展销和义诊等名义从事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应对重大突发药械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了节日期间药械市场安全。
(五)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强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药物滥用。每
市药监局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本文2011-01-02 20:19:27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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