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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11年培训计划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10-12-20浏览:2956下载224次收藏

国土资源是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我县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资源消耗处于增长阶段,资源型产业将长期占有相当的地位和比重,耕地安全、能源和矿产供应安全、水资源安全问题是我县基本的经济安全问题。因此,如何合理优化配置国土资源,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建立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用地机制;建立各类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有效机制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努力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现将“十一五”、2010年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计划、201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十一五”规划时期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广大干部职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部门形象得到显著改善。
    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领导,深入调研,落实措施,顺利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干部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全县加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的力度。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交流,改善了队伍结构,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队伍素质,激发了队伍活力,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深入开展以“讲业绩、比奉献、树典型”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不但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也锻炼了干部,培养了人才,涌现出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先后得到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厅的多次表彰。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认真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和指导国土资源工作,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加快发展的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加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工作的有效途径;县委、县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领导,县人大、县政协加强监督,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各有关部门之间互相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改进领导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领导班子团结,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
    五年来,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今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团结奋斗,克服困难,开拓进取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将是资源供需矛盾的突现期,资源利益冲突的高发期,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有清醒的认识,也有坚定的信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部署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领域,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二)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土地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则是基础中的基础,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做好耕地保护的工作对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十五”规划期间我局从未放松对耕地保护的工作,切实做好耕地的保护和开发、复垦、整理,实现占补平衡,确保土地的总量平衡,并以规划为龙头,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村土地、切实保护每一寸土地”的基本国策,使有限的耕地资源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同时也加强了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人们对农田保护的意识。现就对“十一五”期间我局对耕地保护所作的工作做如下的总结:
   1、扎实开展项目整理工作
    2006-2010年“十一五”规划期间,面对我县耕地的现状——“耕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坚持“动态平衡”,扎实开展项目整理工作。积极争取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先后规划东旺乡白松坝土地开以整理项目、三坝母枝坪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建塘镇牧草地开发项目、东旺乡新联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金、上江灾毁复垦项目、小中甸牧草地整理项目、格咱乡土地整理项目、金江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三坝本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东旺林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尼西江东占补平衡项目,并就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和牧草地开发整理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县累计零星开发整理868.98公顷土地,复垦330.27公顷,中低产田改造113.33公顷,完成牧草地整理10公顷,并通过州局、省厅验收,省厅备案、土地学会复核。结合我县丰富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展了小中甸牧草地整理项目101.02公顷的前期工作,现项目正在实施当中。金江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开标,总投资100万,项目实施时间:2010年11月底—2011年2月。尼西江东占补平衡项目总投资113万元,项目正在实施当中。
   2、基本农田保护
    以规划为龙头,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土地管理新模式。
    根据中央、省、州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县率先在全州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定工作,在耕地保护的基础上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的保护。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了我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标准和条件。我县两级保护区划定标准为:一级400公斤/亩以上,二级250公斤/亩以上。经认真实地考查量算统计一级保护区面积为96513.8亩,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19906亩,合计216420.7亩,其中一级保护区占全部保护区面积的44.6%,二级保护区占全部保护区面积的55.4%,以耕地的地力和生产水平为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级的主要依据,根据粮食产量情况,结合我县土地适宜性评价资料,近年来土壤养分变化,肥料投入,排灌条件改善、中低产田改造等情况,将生产条件好,正常年份全年粮食产量达400公斤以上和规划期间将达到400公斤以上耕地划为一级保护区,产量在250—400公斤,生产条件较好,产量稳定的地划为二级保护区。全县制作了210多个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分别在十一个乡镇216420.7亩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在保护牌和界桩的埋设时,合理安排,使其又明确保护区范围,又起宣传作用,保护牌埋设到哪里就在图件上标注到哪里,每埋设一棵保护牌,都进行了编号,做到图件上的位置、编号与实地相一致,对全县11个乡镇、63个村(办事处)印发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5份,张贴标语、宣传画2200多条幅,宣传费用达6万元。宣传时侧重指出破坏耕地的严重后果,制定和实行包括未划入保护区的耕地在内的占用耕地的审批许可制度,使现有耕地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3、修编全县十一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我县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是在一九九七年规划的基础上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完成的。规划对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加强建设用地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实施,该规划已难以满足用途管制和微观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在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具体地块的规划用途进行定性、定位、定量,并落实到村(办事处)。编制乡土地地利用总体规划,就是要实现规划从宏观管理向微观管理的转变,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在依法管理土地中真正落到实处。2009年 5月份州政府下发了《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规划参考指标方案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我局积极组织全县十一个乡镇开展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接到任务后,克服困难、积极努力,在省、州土地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编制县、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正编制当中。
   4、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结合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对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进行调查,摸清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状况,科学合理制定开发规划与计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以及《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完成9.5万亩中低产田改造规划。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做好耕地和保护和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在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同时,每年对全县十一个乡镇下达分期开发规划指标,各级镇在年度开发计划中结合实际,采取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合理开发,注重保护生态,坚持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零星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实现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将土地开发复垦工作与中低产田整治改造相结合,各乡镇通过制订年度整理计划,不断整治和改造低产田,增强地力,努力提高产出率。
   (三)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地籍管理工作
    2006年至2010年期间,我县地籍管理工作发展迅速,从单一向全面发展,土地使用权由无偿、无限期、无流动转向有偿、有限期、有流动初步实现了国变,土地出让方式由单一的协议出让向招标拍卖等市场配置方式转变,土地市场交易实现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制度。
    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乡镇土地统计台帐、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证书查验、土地调查等基础工作。
   1、地籍基础工作
   (1)初始登记
    ①土地登记申请人向土地管理局提出登记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②土地登记申请书。
    ③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④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批复、社、村、乡意见)。
    ⑤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请登记的宗地还需提交城市规许可证(建设工程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意见、涉及旅游的要求有旅游部门意见等相关材料
   (2)地籍股对土地登记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并到实地调查,查清每宗地的坐落、权属界址点、线、用途等。并按照地籍调查规程测绘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
   (3)经地籍股审查实地调查,宗地四址界线清楚,土地来源明确,无争议的,地籍股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2、变更登记
   (1)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用途时,土地权利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并提出变更土地登记申请,有关批准文件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书。
   (2)地籍股根据变更申请,对申请变更登记理由、手续、土地权属来源、变更土地权属界线、变更土地用途与批准用途是否一致,他项权利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核实。
   (3)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及变更地籍调查结果,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的地籍股给予办理变更注册登记。
    3、“十一五”期间我县的地籍管理工作
   (1)严格进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县土地面积1141868公顷,基本农田总面积16488.46公顷,居全省各县之首,人均占有土地7.03公顷(105.45亩),但全县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寒区面积占有50.9%,裸岩石砾地、裸土地、沼泽地、滩涂、田坎、沙地、陡坡上的荒地等难以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约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全县城镇、村庄、工矿用地5243.91公顷(78658.6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78.1公顷(2670.5亩。随着“**”在迪庆的进一步证实,吸引了国内外大量的游客到我县旅游观光,到**县投资的人也不断的增加,到2000年将建成省级旅游区并建成全国藏区第一强县。根据这一目标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政府不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城市水、电、路、通讯、城市绿化等市政建设不断完善,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进行成片小区建设,不断发展和壮大城市房地产业,而且推动了土地商品化的进程,2009年地籍调查把城区分为a、b、c、d片区,至2010年,共累计办理土地登记法证6267本。
    今后我县土地管理的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将转向对**城区三、四级土地的征用、开发和涉及征地的拆迁工作。鉴于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起步晚,地产市场不完善,地产交易实例少且存在大量土地“隐形市场”私下交易的地价套于房价中,地租套于房租中,所以用交易价格来修正和评估土地的价格,存在很多弊端,同时由于新征农用地难于测算其土地效益,建议对**城区未来涉及征用的二、三、四级土地采用成本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算其地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有土地所有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占有,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能的行为,多年来我县为了招商引资和发展地方经济。
   (2)地价更新及评估
    **县城规划区及近郊18.6平方公里的土地,按商服繁华影响度,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等七个定级评价因素,将我县城镇土地定为四个等级,一级土地主要包括长征路、和平路、建塘西路、建塘东路,按单元因素分值测算表,一级土地主要分布在1664单元至1672单元段,向阳路(1466单元至1471单元段)、红旗路(1179单元至1182单元至1187单元段),向阳路(1471单元至1479单元段)建塘东路(1672单元段1678单元段)大龟山、小龟山公园段等所在地区范围用地。三级、四级土地主要包括规划用地和城效用地,其中一级土地面积110.53公顷1657.95亩,二级土地面积215.04公顷,3325.6亩三级土地面积495.39公顷7430.85亩,四级土地面积1042.59公顷,15638.85亩。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估价工作经过三年就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而我县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还没有充分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今后我县应尽快建立地价评估制度形成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为主的价格体系,土地出让必须依据评估价进行,使地价管理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土地管理工作。
   4、2006年至2010年地籍工作的经验以及成果
   (1) 近年来随着开发力度加大,国家明确鼓励向中西部投资,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我县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好机遇,我县国土资源效益将不断显化,资产巨大的潜在效益,将得到发挥,就规划区土地而言,据预测如能规范出让市场,足额收取出让金,就能使政府获利20多个亿,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土地还将不断的保值增值,一级土地市场流入二级土地市场,土地转让的活路使政府的土地收益会在此基础上有所增加。尽快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既是当前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促进我县建成**理想城,推进旧城改造建成藏区第一强县均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作用,介于此我局结合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借监相邻县市成功经验,从耕保建设用地股中分立出规划股、地产交易中心,负责编制、落实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全县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和资产的商效集约利用,实现经济建设发展与土地收益的良性互动,增加政府财政实力,尽量不再批准占用耕地,凡金融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采用盘活存量土地和新征圈内用地,改变过去用地单位与村民私下协议后政府和土地部门被动审批和办理手续的做法,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用地新机制,根据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建立由政府垄断的土地出让市场。加大招标、拍卖力度,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县至今通过行政划市场的发育,这些行政划拨的土地必然有相当大的数量进入市场交易,许多单位划拨用地拿来出租、合作开发,富了小单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面对这一事实,我县迈出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步伐,根据国发[2000]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可划出部份土地收益用于收购土地,金融机构要设法提供信贷支持”的精神。我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我县各大银行的支持,拟对建成区内有潜在价格和尚未开发的土地由政府收购,通过前期开发,转变为熟地储备起来,然后根据房地产状况、外商投资情况,分批进入市场招标拍卖,由发展商通过市场价格获得城市规划区内需要调整使用的存量土地,旧城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都纳入政府统一收购的范围。清理整顿闲置土地和取缔隐形市场,对闲置土地清查登记,根据闲置土地的不同情况,采取收回、置换、保留权益、收取闲置费等方式处理,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建设,杜绝和制止新的闲置土地出现。根据全县“打集镇、兴科教、壮支柱、强坏保、建城镇”的发展思路,加强以小集镇、小宗地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全县十一个乡镇全面开展,形成两小出让,积累资金,建设集镇的新格局。
   (2) 积极争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国土资源地籍管理的新路子。《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农地转用许可制度,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用地会审制度,用地单位向国土资源编报用地报告,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计划、城建等相关部门预审,预审意见作为立项和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必备文件之一。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必须视为国有土地,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宅基地,要到县城建、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规划、土地审批手续。社队、村(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不得审批农村居民用地。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下发《**县人民政府第9号令》、香政[2002]44、45号文,进一步规范我县用地的审批。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用途管制,所有非逐建设有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出让土地严格按照年度用地指标,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供地。为我县龙头产业——旅游业做好服务工作,支持生态旅游,在旅游用地的供应上主要采取尽量不破坏生态,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在过去“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完成的五年中,对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五年,自从中央到地方组建国土资源部门以来,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城市国计民生的大事,一直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我局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遵循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十一五”是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一个五年,在此期间我局做到了认真同步学习《土地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五年来我局在建设用地方面所做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建设用地股室队伍的素质
   “十一五”以来,建设用地管理工在局里的安排下,深入贯彻学习“三个代表”、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用科学的头脑来武装自己、落实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始终履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把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始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实际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和困难,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新形象,倡导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杜绝了“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的工作作风。
   2、加强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全局工作的重点,所以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严把土地报批,十一五期间共上报用地80宗,面积为412.1827公顷。且全部用地上报省、州审批,没有违法批地情况。大项目用地几乎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积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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