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建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建筑公司:
为规范城建系统防滑、防山洪、泥石流、防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灾工作,提高防范、应急能力,建立救护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城建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一、防治方案
(一)原则和目的
1、原则: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有效预防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灾难性损失。
2、目的:重点预防城区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及居民农户住宅的建筑行业地质灾害的预防、紧急处理工作,防范地质灾害所引起的人员、财产损失。
(二)防范措施
1、熟悉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发生区域,特别是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及自然坍塌易发生区域为重点,坚持规划选址优先避让原则,杜绝在以上区域内动土、挖砂、取石及修建行为。
2、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程序,密切与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选址定点征地工作,做到建筑工程地质灾害评估审核制,从源头上有效制止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3、加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指导规范各乡镇村民建房行为,进一步完善健全管理制度。
4、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县建司地处滑坡地段,应安排专人负责监控指挥,树立警诫标识,在恶劣天气应全天监测防范。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涉及人员撤离到指定安全场所避险。
二、应急预案
(一)总则
1、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城建系统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
2、预案的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省救灾工作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统一协调原则。
3、预案的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警及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4、城建系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制。局长总负责,局属各单位及建筑公司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灾害预警:各单位要根据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局等预防部门发出的预警、预测灾害将对各单位财产
城建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本文2010-12-16 21:39:4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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