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院副院长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县综治委:
本人系县法院分管综治工作副院长x,根据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规定,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综治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1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我作为法院分管综治工作的副院长,认真对照综治工作要求,以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带领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扎扎实实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综治工作任务。
一、立足本职加强综治工作
作为党组成员,我分管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对于法院来讲,抓好审判工作是做好综治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也认识到要把审判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贯穿于各项审判工作中,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到平安创建和服务于维护稳定大局中来。
(一)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把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重要内容,1-11月份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件 人,审结 件 人,结案率达到 %。
1、打黑除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法律的信任与权威。把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作为工作重点, 1至11月份共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 件 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共 人。
2、坚持 “严打”,依法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群众财产利益案件的打击力度。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今年以来共审结此类案件 件, 人。
3、惩处腐败,净化社会环境和维护政府形象。依法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 件, 人,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4、延伸职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和重新犯罪。对青少年犯罪采取帮教感化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政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 件 人,结案率 %。对轻微犯罪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主观恶性、人身危害不大,有悔改表现的少年被告人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予以缓刑的 人。同时组织法官到监管场所看望未成年犯人、到居民委、住所地回访考察 次,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 场,使未成年犯罪行为人得到更好的矫治,有效防止了重新犯罪。
5、强化管理,加大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今年以年,定期回访 次,帮教、考察 人次。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民商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化解纠纷、排除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我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有新成效。我院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1-11月份共审理民事案件 件,审结 件,以调解撤诉结案的有 件,调撤率 %。
2、整顿金融秩序有新进展。我院在去年开展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活动取得较大成功的情况下,今年继续开展了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专项活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成立清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件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共清收不良贷款 万元,有效地构建了良性金融生态环境。
3、人民调解指导开创新局面。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我院所有法庭与所辖地的民调组织加强了联系,建立了“三调联动”机制。今年通过“三调联动”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及行政机关调解案件 件,调解成功 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 份。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我院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 次业务培训,共培训民调干部 名,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
2010年法院副院长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本文2010-12-16 19:24:00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3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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