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统计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市统计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统计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市统计局
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在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文件精神以及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力,提高政府统计的创新力,提高统计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力,提高统计队伍的执行力”为主线,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统计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总体安排
创先争优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5月底—6月底)。一是动员部署。6月上旬,召开全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6月中旬,局党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7月—2012年7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三好单位”(好班子、好队伍、好业绩)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到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主题,有效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机关党支部履职尽责创
关于印发《**市统计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文2010-12-14 10:31:4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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