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十一五资源改革总结及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国土资源改革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五年,也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五年。这五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厅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在国土资源管理的多个领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整合、从粗放到集约、从无序到规范的转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回顾
干部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先后制定干部监督管理、后备干部培养等制度,区、县局领导班子的调整补充、干部的考核和任用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近几年来,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了41名副科级干部,5名正科级干部,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行“逢进必考”的用人制度。五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2名,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
基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根据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全市101个国土资源所整合为34个国土资源中心所,收归各区、县局管理;国土资源中心所长高配副科级,上收市局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五个一”的建设标准,全面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国土资源基层所的规范化管理。
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环节监管机制逐步健全。紧紧围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完善集体会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约等内容,制定了包含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项目立项及评审、大额资金安排、责任追究等10多项内容的《**市国土资源内部会审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机构编制职数得到调整。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争取编制和职数。特别是今年,我局向市委、市政府一次性争取到14名带编制的工作人员,充实了干部队伍,为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回顾
1、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稳步推进。产权清晰是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石。2007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原则、条件、程序、所需的资料等内容,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了2000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发证率达100%。五年来,累计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8万余本。
集体土地流转基本启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调研工作,了解和掌握了全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式、规模以及存在的问题,拟定我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但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二是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土地整理,按照“不得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耕地保护机制得到健全。全面实行耕地保护“五级六长”责任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了有机联系、相互补充的耕地保护“四项机制”,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护的管控机制,土地整治对耕地保护的补充机制,节约集约用地对耕地保护的保障机制,土地执法监察对耕地保护的监督机制,确保耕地面积总量不减少。目前,我市现有耕地面积为159万亩,高于省政府下达的156万亩的保护指标。
征地拆迁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围绕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征地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比例和失地农民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张政办发[2007]6号)、《**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第34号令)《**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张政发[2008]6号)。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坚持先补偿后征地、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方面
转变了建设用地供应机制。2006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加大了土地储备力度,建立了具有“供给引导需求、增量与存量互补、划拨与有偿协调”三大特征的供地机制,逐步实现了建设用地供应由增量供应为主转变为存量供应为主,协议出让为主转变为市场配置为主,随项目被动供地为主转变为用地条件引导项目的主动供地为主。
健全了土地市场服务机制。一是建立了土地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公布、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等制度,保障了土地市场的规范运行;二是完善了土地市场组织形式,土地使用权交易更加便利、安全、公开和公平;三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培育和发展了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土地估价等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国有土地交易规范有序。2008年,实现了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制定和完善了经营性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土地底价会审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五年来,我市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787宗,出让面积达622.69公顷,收取价款30多亿元。
3、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规范审批流程。以政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把所有受理、报件等业务集中到“窗口”办理,形成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关口收费”的服务机制,审批时限提速三分之一。
改革审批方式。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同时,明确规定审批时限,细化土地审批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减少了审批中不负责任的行为。
简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2008年,针对反映强烈的村民建房用地审批难
过去的五年,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五年,也是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五年。这五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厅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在国土资源管理的多个领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整合、从粗放到集约、从无序到规范的转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回顾
干部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先后制定干部监督管理、后备干部培养等制度,区、县局领导班子的调整补充、干部的考核和任用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近几年来,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了41名副科级干部,5名正科级干部,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行“逢进必考”的用人制度。五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2名,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
基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根据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全市101个国土资源所整合为34个国土资源中心所,收归各区、县局管理;国土资源中心所长高配副科级,上收市局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五个一”的建设标准,全面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国土资源基层所的规范化管理。
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环节监管机制逐步健全。紧紧围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完善集体会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约等内容,制定了包含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项目立项及评审、大额资金安排、责任追究等10多项内容的《**市国土资源内部会审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机构编制职数得到调整。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争取编制和职数。特别是今年,我局向市委、市政府一次性争取到14名带编制的工作人员,充实了干部队伍,为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回顾
1、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稳步推进。产权清晰是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石。2007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原则、条件、程序、所需的资料等内容,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了2000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发证率达100%。五年来,累计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8万余本。
集体土地流转基本启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调研工作,了解和掌握了全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式、规模以及存在的问题,拟定我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但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二是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土地整理,按照“不得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要求,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耕地保护机制得到健全。全面实行耕地保护“五级六长”责任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了有机联系、相互补充的耕地保护“四项机制”,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护的管控机制,土地整治对耕地保护的补充机制,节约集约用地对耕地保护的保障机制,土地执法监察对耕地保护的监督机制,确保耕地面积总量不减少。目前,我市现有耕地面积为159万亩,高于省政府下达的156万亩的保护指标。
征地拆迁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围绕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目标,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征地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比例和失地农民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张政办发[2007]6号)、《**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第34号令)《**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张政发[2008]6号)。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坚持先补偿后征地、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方面
转变了建设用地供应机制。2006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加大了土地储备力度,建立了具有“供给引导需求、增量与存量互补、划拨与有偿协调”三大特征的供地机制,逐步实现了建设用地供应由增量供应为主转变为存量供应为主,协议出让为主转变为市场配置为主,随项目被动供地为主转变为用地条件引导项目的主动供地为主。
健全了土地市场服务机制。一是建立了土地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公布、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和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等制度,保障了土地市场的规范运行;二是完善了土地市场组织形式,土地使用权交易更加便利、安全、公开和公平;三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培育和发展了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土地估价等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国有土地交易规范有序。2008年,实现了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制定和完善了经营性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土地底价会审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五年来,我市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787宗,出让面积达622.69公顷,收取价款30多亿元。
3、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规范审批流程。以政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把所有受理、报件等业务集中到“窗口”办理,形成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关口收费”的服务机制,审批时限提速三分之一。
改革审批方式。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同时,明确规定审批时限,细化土地审批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减少了审批中不负责任的行为。
简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2008年,针对反映强烈的村民建房用地审批难
国土局十一五资源改革总结及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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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12-08 14:48:46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3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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