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估价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规范估价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房地产估价市场涉及的业务范畴,既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也对金融市场环境影响较大。为此,我局不断强化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市区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目前,市区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我局房管处备案的共16家,其中一级资质5家,二级资质3家,市区注册估价师135人,估价从业人员307人(见附表)。
二、估价市场管理措施
(一)出台规章制度,完善估价制度体系。近年来,国家、省级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方面先后出台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64号令)、《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50号令)、《江苏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房估(2009)3号)等文件。结合我市房地产估价市场实行情况,我局不断完善房地产估价相关制度,在国家、省级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09]61号)等重要文件,建立健全了行业管理职能,规范估价市场秩序。
(二)实行估价报告留存制度。自从2007年起,我局对市区所有房地产估价报告实行留存制度,要求市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从 2007年2月1日 起 ,必须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加盖“宿迁市区房地产估价报告留存专用章 ”后方可使用,涉及到房地产拆迁评估业务的必须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加盖“宿迁市区拆迁房地产估价报告留存专用章”,自此项制度执行以来,市区已有1
规范估价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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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12-07 17:36:00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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