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注重服务,全力促进房地产业民间投资
伴随着我市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业方面民间投资比重也逐步增大,为扩大内需、促进发展,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住房消费,我市注重政策扶持,注重全方位服务,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
一、促进民间投资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出台政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近年来,我市出台了系列房地产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民间投资房地产市场。为了进一步拉动民间投资房地产市场,市委市政府去年又出台了《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政策规定》及《补充意见》等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内,在宿迁中心城市220平方公里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并签订网上备案合同的,可按照购买面积享受不同7%-0.5%的住房补贴。房产新策自11月1日推行以来,各项房产优惠政策有效拉动市区商品住房消费,更坚定了民间投资房地产信心。截至8月5日,市区已实现商品房销售备案12365份,面积128.56万平方米,销售总额34.66亿元。其中商品住宅备案10260套(符合补贴政策的9871套),销售面积104.22万平方米,销售总额25.5亿元。住宅中高层2248套,符合补贴政策的2248套;小高层和多层8012套,符合补贴政策的7623套。今年上半年, 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21.63亿元,同比增长39.6%,房地产投资加速。
(二)部门协作,规范市场管理。为了营造良好的民间投资环境,我市出台系列相关制度,规范市场管理,确保净化房地产民间投资环境。如: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实行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图综合审查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通知》(宿政办发[2008]182号),市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商品房面积测算公示管理的通知》(宿建发[2008]244号)、《宿迁市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实施细则》(宿建发[2008]264号),物价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出台了《宿迁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宿价服[2008]126号)等各项制度的出台,统一了我市相关部门及建设局内部各职能业务处室的关系,达到了统一审图、统一测绘、统一验收,规范预售方案审批等行为,有效的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为民间投资搭建良好平台。
(三)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全力打造“阳光”民间投资市场
政策扶持,注重服务,全力促进房地产业民间投资
本文2010-12-07 17:31:51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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