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乡镇副镇长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镇人大的安排,我就任期以来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请予评议,并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2009年2月,我当选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交通、国土、电力、电信、危房改造、城镇建设等工作。本人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
作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深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性,为此,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73号)、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遵党发【2010】10号)等涉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加强对分管站(所)的业务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依法管理、客观公正的执法理念,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二、提高认识、转变作风、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工作
1、煤炭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以煤矿瓦斯防治治理和综合利用为重点,以“一通三防”为中心,认真贯彻瓦斯治理“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利、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煤矿瓦斯防治和利用工作体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防水原则,抓好预防瓦斯和透水事故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瓦斯和透水事故发生。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努力减少顶板事故。严厉打击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非法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着力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煤矿整顿技改政策,敦促煤矿业主加快煤矿技改力度,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政府取缔保留电煤生产系统的决定。
二是加快煤矿双回路电源建设,加强煤矿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全面提升煤矿的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认真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省、市、县的监管指令,坚持煤矿生产期间每月下井检查两次,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煤矿不出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派驻驻矿安全监督员,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
2、交通安全工作
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查超员、超载、超速和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多发、易发和危险路段整治。加大路边市场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突出抓好摩托车行车安全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抽调安监站、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站、城管办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管执法。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抓安全。
三是加强对中巴车超载、摩托车违章超载、农用车违章超载、长安车非法运营、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该拘留的决不执行扣分,该扣分的决不执行罚款,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确保交通安全。
四是与县交通局、运管所协调,规范中巴车等客运车辆进站停、发车制度,整治集镇交通秩序。
3、非煤矿山安全工作
我镇有非煤矿山企业六间,其中:证照全齐,按照标准化建设的三间,砖厂一间,成型煤加工厂一间,一是大力宣传贯彻、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六部委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依法取缔关闭各类非法非煤矿山。作好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准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对于证照不齐、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一律通知派出所停止供应炸材、供电所停止供电,确保非煤矿山不出安全生产事故。
4、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
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贵州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03]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排查摸底,存在重大隐患、未经整改的不得恢复经营活动。
二是继续抓好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治理。合理控制储存总量,优化货源渠道,规范销售品种,提高产品质量,查处超量储存经营一户。
三是要落实“打非”责任,加大“打非”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镇安监站会同公安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严厉“围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经营一户。
四是加强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的安全监管责任,紧紧盯住重点村(居)、重点业户和重点人员。
五是按照“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学校“三酸”的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中的泄漏事故和被盗、丢失案(事)件的发生。对辖区内的所有加油(气)站进行全面检查,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止营业,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气)站,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对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暂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整改无望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所有相关活动,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其中,查处非法加油站一个。
5、建筑施工安全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一个标准八个规范”的要求,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和城乡结合部建筑施工安全,督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开展安全自检自查与隐患整改。加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资格认证,严格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提高准入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降低资质,申请有关单位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对每一家危房改造对象,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安全监管员,加强其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危房改造工程出现新的危房。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是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抓好“五一”、“十一”、“学生消防安全检查教育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六月安全月”、“119消防日”、冬春季节的宣传工作,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书写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
三是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农村消防、森林消防的安全监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四是加强对森林火灾原因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违法《消防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惩前毖后,真正体现防范胜于救灾。
7、农机安全
加强农机驾操人员的安全培训,搞好拖拉机登记挂牌、安装反光膜等工作,做好田间路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各类农业机械带病作业,严厉打击农业机械违章载人及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8、特种设备安全
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的能力;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坚决取缔“土制特种设备”,重点是加强对xx中学、向阳生产区、永恒酒厂、雪龙酒厂、煤矿锅炉的安全监管,锅炉工是否培训、持证上岗。
9、学校安全。
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重要场所和部门开展检查;对消防设施、锅炉、燃气、电器、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安全管理。
10、粮库安全
督促红都粮油公司xx分公司对xx木质危险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明确领导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检测,随时向其主管部门汇报,确保其安全。对于设施不齐、安全责任不落实、电线路零乱和电闸裸露等问题采取强制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1、电力、电信、移动、联通、文广的等“三线交接”安全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交越”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和镇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交越”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意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三线交接”进行全面检查,对电力设施及附近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进行全面排查
2010年乡镇副镇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2010-12-01 11:08:05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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