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的通知》(陆办发〔2010〕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镇为民服务中心,并于6月底前在各社区建立社区代办点。现就加强我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云南省“四项制度”,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进一步搭建服务平台,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按照“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社会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必须进驻。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点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xx镇为民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组建xx镇为民服务中心。
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陆办发〔2010〕7号文件要求,由副镇长朱会芳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张桂芬同志担任。
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国土资源分局、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民政所、劳动保障所、社区建设指导办、经济发展办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8个服务窗口,16名工作人员,实行ab角工作制。
(二)主要职责
镇为民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接受县政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对镇人民政府负责,行使对进驻站办(所)的管理、协调职责;
6.对社区代办点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及协调服务;
7.其它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经费保障
(一)人员设置
为民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由镇政府各涉及站办(所)选派1—2名素质高、业务熟、协
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2010-10-30 19:12:45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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