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2010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机关各支部: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检查党员过去一年的思想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现就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从理论水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从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化广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实现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范围要求
这次民主评议的对象在范围上有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1、全体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2、乡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对外出党员,所属党支部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4、对年老或患病,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参加评议的党员,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酌情考虑。
5、受处分的党员也要参加民主评议。
6、预备党员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定格次,评议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依据。
三、评议重点
坚持共性标准和个性特质的有机统一,在评议党员政治素质的基础上,立足各领域、各行业以及不同群体的实际,力求评得透、评得准、有收获、促提高。
1、农村党员。要按照“创业发展型”的特质标准进行评议,主要看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重评党员自主创业发展、引领群众创业致富的业绩和成效,以及在新农村建设其他工作中表现等。
2、机关党员。要按照“引领表率型”的特质标准进行评议,主要看党员学习贯彻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署要求的深度和广度,着重评议党员在加强理论学习、端正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提升机关效能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评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等方面的情况。
对于特殊的党员群体,也要扎实有效地搞好评议。对于建国前老党员,要围绕是否发挥好自身优势、坚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等进行评议。对于返乡务工党员,要围绕是否积极创业,做到服务家乡建设、情系故乡发展进行评议。生活困难党员,要围绕是否坚定信心、积极寻求创业路径等进行评议。对高校毕业学生党员及部队退伍党员,要围绕坚定政治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勤奋求知治学、增强综合素质、争当青年楷模等进行评议。
四、评定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成四个格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党员评定比例控制在党员总数的10%以内,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知
本文2010-10-30 00:10:4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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