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体妇女和党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的安排
为认真贯彻市妇联《关于转发〈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妇女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石交妇发[2010]6号)精神,全面配合和支持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处妇委会决定组织全处妇女和党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现作出如下安排。
一、重要意义
妇女是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处收费工作主要组成部分,开展妇女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就是要通过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妇女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广大妇女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在本职岗位上敬业奉献,争创佳绩,实现妇女的人生价值。
二、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按照全市交通妇女工作总体部署和党支部的工作安排,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于党建的工作原则,大力支持和配合党支部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在本单位的主力军作用,为支持交通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支持和参与党支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妇女党员要积极参加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在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带动全体妇女积极努力工作,为处党支部建言献策,大力做好宣传动员,自觉参与争先创优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勇于实践,勇于创优。积极参加妇委会开展的活动,服务于党的建设,为党的建设增添活力,营造浓厚氛围。
(二)妇女党员积极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科学文化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关于组织全体妇女和党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的安排
本文2010-10-28 16:12:37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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