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实施细则
为扎实推进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将学院党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的总体部署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一)建立健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
随着我院系部结构的调整,我院各基层党组织也正在调整中。基层党组织调整完善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重新成立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活动监督专员、宣传信息员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亲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 10月15日前 将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送交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领导小组后,根据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系部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的实施方案,并于 10月20日前 将活动方案送交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动员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制定活动方案后,要及时召开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到党员人人知晓,人人积极主动参与。
在新的基层党组织建制完成之前,各系部有关创先争优活动暂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负责领导实施。
二、贯彻实施学院党委关于开展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落实党员结对帮扶工作
学院领导和各中层领导的结对帮扶对象已由学院统一安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 10月15日前 做好本单位其他党员的结对帮扶对象的安排落实工作,并将安排情况报送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工党员与3至5位学生结对,进行帮扶工作;学生党员与一个学生宿舍或一位学生进行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活动要深入了解学生实际,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引导工作。
结对帮扶对象落实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要利用每月的支部生活会进行交流与探讨,总结结对帮扶活动的成功经验。
(二)扎实抓好党员公开承诺
党员公开承诺是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效途径。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结合实际,做好公开承诺工作,上级党组织要做好对下级党组织公开承诺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 10月20日前 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工作,并从校园网私人空间第二区“组织统战部”文件夹中下载公开承诺表格,按要求填写、上交。
公开承诺要明确内容、步骤、事项、完成时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党性分析
各支部要在 2010年10月30日前 ,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进行党性分析活动前,每个党员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党性分析材料不少于1500字。
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要按照“重点写问题、深刻挖根源、整改有方向”的要求,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纪守法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性分析要对照党员的条件和要求,紧密联系个人实际,自我剖析,找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加强党性修养。
(四)实施“亮牌示范”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制作“党员岗位”牌和党徽。凡在办公室上班的党员将实行亮牌上岗,党员在重要场合及参加组织活动时要佩戴党徽,并通过党员示范课、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员口号喊出来,把党员职责担起来,促进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五)以“创、争”为核心,结合工作岗位,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重在“创、争”的实践,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学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和系部工作实际,根据教职工党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特点,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创先争优活动。比服务,比奉献,人人争当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师德模范、服务标兵,创
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实施细则
本文2010-10-27 16:42:0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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