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农村市场的日益活跃,对加快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农民增产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尚处于成长阶段,各项制度尚未完善。一些企业或个人趁机钻法律的空子,甚至明目张胆的违法乱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了躲避工商等执法部门的监管,他们将“黑厂”建到城乡结合部或偏僻的农村;更有甚者,将广大农村、农民作为谋取暴利的对象,大量假冒伪劣商品被销往农村市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着农村市场的消费安全,妨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有效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三农”问题仍是我国的基本问题,突破当前经济发展困境,扩大国内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较快发展的出路在农村,可社会的发展始终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掺在里面。一些不法商贩,趁监管部门在农村尚未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将目光盯向了农村、农民,肆无忌惮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由于制假售假泛滥,当前假冒伪劣商品已从过去的小打小闹,转变到涉及衣、食、住、行,无所不有了。为了打开市场,更有一些人打着“金融危机”、“厂价直销”、“服务三农”、“家电下乡”、“义务讲座”、“义诊义卖”等幌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廉的价格为诱饵,侵害农民的权益,极大的伤害了农民的消费热情。导致农民不敢消费,最终农民的购买力得不到实现,农村的消费需求得不到拉动,直接影响国家扩大内需这一政策目标的实现。
就我市来说,4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基本上都是面对农村,全市133万多人口80%以上是农业人口,18665户个体工商户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的一些乡镇机关所在地。农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直接影响着我市的经济发展步伐。由于我们在农村市场的监管工作相对薄弱。农村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商品仍然比较多,农民遭受的侵权仍然比较多。从近几年我局查处的有关侵害农民权益的案子来看:一是涉及食品安全的假冒伪劣品种明显增多;二是民用建筑类材料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特别多。特别是钢材、电线、建筑装饰类材料规格不达标的甚多;三是家电领域,这几年我们在市场中查出的利用外包装,将一些回收的旧家电机芯重新组装的“黑芯机”现象,以及一些傍名牌、仿名牌,以次充好的多;四是农资领域,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类似的举报和查处的案件仍然较多。
因此,我们工商部门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以铁肩担道义的精神,绝不能放任假冒伪劣产品挫伤农民生产、消费的积极性,更不能让农民维权难的问题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大局。我们应充分认识当前大力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工作的迫切性,建立健全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服务农村经济建设,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二、目前农村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不断深入,大部分集贸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好转,交易环境不断规范,但由于农村市场点多面广,交通不便,消费水平低,农民识假、辨假能力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工商监管力量薄弱,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市场违法违章行为依然十分突出
一是无照经营现象较为严重。农村市场经营者以小本经营为主,且大多数经营情况不佳,经营者很不稳定,证照意识淡薄,很多人抱着先试试看的心态经营,不想一开店就办理营业执照。有的是因为不具备条件办不到前置许可证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也有一些是“走乡串户”或“赶场”式的经营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假冒伪劣商品屡打不死。随着各执法部门打假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城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区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少数不法分子就利用监管的薄弱环节钻空子,将城区无法销售的“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商品大量销往农村,加之农民收入较低,农村消费者主要认可低价商品,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在边远农村市场的销售比例相对较高,突出表现在食品、饮料、日常生活用品、电器及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三是短斤少两现象屡禁不止。由于农村市场上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相当一部分是国家已明令淘汰的秆秤,由于计量器不合格,短斤少两在所难免,加之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在计量上做文章,为谋取更多的非法利润使用“八两”秤、“坐根”秤、秤与砣不相配的计量器等现象仍然存在。定量包装的食品等商品标注份量与实际不符,经营者主观恶意,致使短斤少两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少数不法分子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惜一切手段掺杂使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对某一行业或某一种商品进行垄断经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二)农村市场安全问题严峻
一是一些小作坊偷偷从事烟花鞭炮生产和非法小煤窑、小石灰矿等矿山开采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二是市场卫生安全不容乐观。由于农村市场缺乏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脏、乱、差,经营饮食的摊点无防尘、防蝇、防鼠、消毒设备,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部分肉类更是未经检疫,极易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农村市场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农村市场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三是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大多数农村市场由于投资主体不明确,或虽有投资主体但因资金等问题对消防的投入不够,市场内无消防拴、灭火器,电源线私拉乱接,生活、经营、仓储同处一室,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四是占道经营安全隐患突出。由于农村市场多数没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上一些地方赶集现象已成习惯,以路为市的现象仍很突出,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以路为市,交通和交易双方都存在着安全隐患,不仅有碍交通,也给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三)农村工商所干部力量配备很弱、工作积极性不高
农村工商所一般要管理2个以上的乡镇,管理地域很广,干部工作量很大,且待遇较低,一般有能力或有关系的干部都不想在农村工商所工作,大多争先恐后地调往局机关或城区工商所工作,在农村工商所工作的干部越来越少。“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吃累不讨好、经济收入低”是农村工商所的真实写照,“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只能是神话。就我市而言,全局有16个基层工商所(分局),局机关干部的人数与基层工商所的总人数相差无几,而城区4个工商所的总人数又比农村12个工商所的总人数还多(农村12个工商所担负着全市36个乡镇的经济监管工作任务)。这样的配置对农村工商干部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市局在发放干部职工福利时往往只考虑到机关人员,基层工商所则要自己想办法(所谓给政策不给钱),这也大大挫伤了农村工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农村市场的监管。
(四)落实商品质量准入管理制度差距大
一是“qs标志”监管差距大。在商品质量管理上,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已要求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
浅谈对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
本文2010-09-26 19:57:15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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