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活动实施方案
xx市民政局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 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构建具有民政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防腐意识和监督力度,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潜办发[2009]37号)和市纪委《“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示范点工作方案》(潜纪办[2009]9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通过对民政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部位、环节和岗位的排查,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具有民政特色的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为更好地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和政治保证。
二、目的、目标和任务
(一)目的:组织实施“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是以保持民政系统干部廉洁勤政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人人参与,紧扣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认真排查风险点,在每一个岗位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预防和控制民政系统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减少失误,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营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安全区。
(二)目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民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水平。通过明晰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排查岗位风险、完善内控机制、搭建预警平台、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惩治力度,将源头防腐工作要求贯穿到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贯穿到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养、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三)任务:在广泛宣传发动,深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的基础上,建立“查、防、控”三个制约点,拓展源头防腐工作领域,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岗位风险防范管理新机制。“查”:认真查找识别工作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的或可能构成的岗位风险及程度;“防”:从体制、制度、操作手段入手,建立积极预防岗位风险的途径,形成标准化、操作性强的防控模式和规范化的处置措施;“控”: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行政和业务运行的各个方面,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主要岗位风险,将对干部的保护、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重点要素
(一)范围:民政局机关、二级单位。
(二)对象:机关、二级单位工作人员。
(三)重点:实施“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工作重点是城乡低保、扶贫扶苏、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移民安置等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权力运行、基建建设、物质采购、生活招待、服务收费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以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和履职情况而展开。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市局组织召开“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动员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发《市民政局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构建具有民政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防腐意识和监督力度,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潜办发[2009]37号)和市纪委《“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示范点工作方案》(潜纪办[2009]9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通过对民政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部位、环节和岗位的排查,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具有民政特色的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为更好地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和政治保证。
二、目的、目标和任务
(一)目的:组织实施“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是以保持民政系统干部廉洁勤政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人人参与,紧扣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认真排查风险点,在每一个岗位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预防和控制民政系统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减少失误,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营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安全区。
(二)目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民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水平。通过明晰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排查岗位风险、完善内控机制、搭建预警平台、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惩治力度,将源头防腐工作要求贯穿到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贯穿到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养、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三)任务:在广泛宣传发动,深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的基础上,建立“查、防、控”三个制约点,拓展源头防腐工作领域,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岗位风险防范管理新机制。“查”:认真查找识别工作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的或可能构成的岗位风险及程度;“防”:从体制、制度、操作手段入手,建立积极预防岗位风险的途径,形成标准化、操作性强的防控模式和规范化的处置措施;“控”: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行政和业务运行的各个方面,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主要岗位风险,将对干部的保护、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重点要素
(一)范围:民政局机关、二级单位。
(二)对象:机关、二级单位工作人员。
(三)重点:实施“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工作重点是城乡低保、扶贫扶苏、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移民安置等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权力运行、基建建设、物质采购、生活招待、服务收费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以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和履职情况而展开。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市局组织召开“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动员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发《市民政局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
市民政局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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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9-26 18:46:1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7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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