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的通知
局各党支部:
为规范承诺行为,加强对承诺事项的监督,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并把9月份作为集中承诺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承诺内容
(一)党组织公开承诺
1、机关各处(室)党支部要突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这一主题,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使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2、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突出“建设一流队伍、强化服务支撑”这一主题,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主动服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改革发展,切实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这一主题,认真做好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发挥老干部优势和作用,努力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的政治核心。
(二)党员承诺
党员要紧紧围绕“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目标要求,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根据自身能力、条件和特长,在党性修养、岗位创争目标、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做出承诺,不同类型的党员在承诺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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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9-21 17:26:3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7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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