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
法院关于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 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
按照省高院《关于2010年度开展以司法管理年活动为抓手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市中院文件《关于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及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
省法院、市中院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为抓手,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司法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保持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努力争创人民满意的优秀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为加快***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二、工作目标
结合本院当前正在开展的“提高法官公信力,***”活动,建立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和决策服务保障管理体系,通过强化司法管理,促进“公正、廉洁、亲民、服务”的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司法质量高、纪律作风严、服务大局实、群众评价好的工作目标。
(一)司法质量高。法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得到新的提升,结案率、调解率、服判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明显提高,上诉率、申诉率、发改率、涉诉信访量明显下降,努力实现案件裁判“零错案”.
(二)纪律作风严。法院管理体系更加严谨、合理,司法管理制度机制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司法作风明显好转,努力保持队伍“零违纪”。
(三)服务大局实。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和服务大局的理念得到增强和认同,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
(四)群众评价好。民意沟通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司法为民有新的举措,便民、利
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
本文2010-09-19 09:44:05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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