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培树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
培树工作的通知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立得起的先进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根据《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乌党办发〔2010〕52号)安排部署,2011年“七一”前,要对我市“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为做好表彰的基础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典型培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推动跨越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稳定、强化服务群众、强化基层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任务,按照“五好五带头”要求,选树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广泛群众基础、强烈感召力的先进典型,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做有标尺、赶有方向,着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优秀、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提升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效果。
二、培树原则
(一)坚持近期与长期相结合。要制定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培树的典型既要符合发展需要和时代特点,又要经受得住群众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使其不但能发挥近期效果,又能发挥远期效应。
(二)坚持老典型与新典型相结合。即要注重挖掘受过上级表彰的一批老典型,又要注重培树当前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新典型,并将老典型、新典型融合培树,使新典型继承老传统,老典型体现新特点。
(三)坚持规范发展和晋级推树相结合。要分级别、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选树和培育典型,对每个典型提出具体推进措施和时限。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要全力培树一批全国、自治区、市级典型,扩大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
三、培树目标
各级党组织都要对本级的典型进行培树,培树典型分为组织和个人,要从中选择重点对象作为可向上级党组织推树的典型。本级党组织培树典型的数量掌握在近五年来受到本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过的先进典型总数的两倍左右。
(一)紧紧围绕创先争优的要求,努力从改革、发展、稳定的生动实践中,培育创先新亮点,确定争优新标杆,同时通过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让先进的有光荣感,后进的有危机感,一般的有紧迫感,鞭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努力创先争优。
(二)2011年7月前精心培树一批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在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提升典型的影响力。
(三)2012年7月前精心打造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向自治区级以上进行推树,在自治区级以上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四)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力争推树一批先进典型,在国家级媒体上进行重点宣传。
四、培树步骤措施
典型培树工作要抓好六个步骤:
(一)抓好调查摸底。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党组织和党员表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档立册,把五年内受到上级各种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做为推树初
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培树工作的通知
本文2010-09-17 13:05:4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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