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支部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及军队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规定,确保计划生育各项目标的完成,制定措施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一)计划生育率、综合避孕率100%,独生子女领证率、晚婚率100%,婚前检查100%,儿童健康普查率95%,出生婴儿缺陷发生0.5‰以下,杜绝计划外生育,杜绝大月份引产。
(二)搞好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人口与计生宣传年度不少于四天,普及率达到100%,覆盖面、考试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率达90%,育龄夫妇对技术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减少计划外怀孕,无人工流产。
(四)严格执行婚育审批制度,坚持按婚育审批程序办理。
二、 &
部队支部计划生育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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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26 09:15:06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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