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凸显的六大亮点

栏目:财经金融发布:2010-08-18浏览:2148下载199次收藏

    2010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下发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这一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其中有不少亮点。
 
    一、突出培训意义
 
    指导意见要求:“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从依赖物资资源投入向依赖高素质人力资源转变,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技能的提高尤为重要。指导意见站在调整经济结构、减少结构性失业的高度,突出了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企业“用工荒”;二是农民工就业难,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就是力图解决这个矛盾,培养社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农民工。从这个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也是为了从整体上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调整培训目标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中曾经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培训目标:第一阶段,即2003-2005年,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100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500万人,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第二阶段,即2006-2010年,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500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3000万人,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2010年国办的指导意见,承续2003年的培训目标,提出了“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的培训目标,虽然没有具体量化,但强调了“相适应”、“有培训需求”、“就业需要”等关乎培训质量和效果的目标,显得更加务实。
 
    三、强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凸显的六大亮点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