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会计环境及准备金制度的差异比较
摘要:中国和德国在政治、经济、法制和文化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了两国会计环境及准备金制度的显著差异。借鉴德国会计准则的先进之处,对于我国推进会计改革,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德国;会计环境;准备金
一、中德会计环境的差异比较
(一)政治经济环境比较
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较严格,对投资人更为关注。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以实现市场自由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结合为目标。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在资产计价和收益计量方面以稳健主义为原则,长期沿用历史成本。政府允许企业设置各种类型的准备金。德国银行以股份制和私有制为主,银行在经营传统业务的同时,还参与企业决策,从而抑制证券业的发展。德国会计模式可说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结合。
(二)法律环境差异
我国属大陆法系,法制建设较落后。我国法律条文兼具严肃性和灵活性,在《会计法》的基础上,我国实务界还应遵循各项准则、制度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补充规定。德国属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崇尚法制,强调纪律,一丝不苟。法律规定不仅详细,而且侧重于对“事”的规定,具有“对事不对人”的鲜明特点,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方面均有法律明文规定。公司法、商法以及税法奠定了“有秩序的簿记原则”的基础。
(三)社会文化环境差异
我国属群体导向文化,讲求集体主义,主张个人要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重于或大于个人。在道德方面,崇尚合作,讲求人和,重人伦情感不重法治,重中庸之道。在风尚习俗方面,权力意识较浓,认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在会计目标及会计信息披露上,满足国家需求,对国家无所保密。德国亦属群体导向文化,有强烈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意识,缺乏对主流国家会计要素的融合和借鉴。德国社会权力疏散,宗教力量强大,倾向于规避风险,从会计的确认到计价、计量再到报告,无不体现“谨慎精神”和公平、公正原则。总体而言,德国会计模式强调立法管理,信息披露偏向保守,严格遵守历史成本原则,频繁提取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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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会计环境及准备金制度的差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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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6:29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4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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