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探索
摘要:小城镇建设是推进中国城市化战略的基础,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文章围绕湖南省小城镇建设中的投融资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主体缺位体制缺损、渠道单一来源不稳、意识不强观念滞后,提出通过改善小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金融体制,营造有利于小城镇建设的人文社会环境,以促进湖南小城镇发展。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政府投融资体制;财政管理体制;金融体制;人文社会环境
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不可低估,不仅是我国小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这一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根本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积极探索湖南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创新投融资渠道,为实现小城镇战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能促进湖南省小城镇可持续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对于完善湖南省的城市体系、带动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和三农问题、扩大就业渠道、实现共同富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湖南省小城镇发展现状
(一)湖南小城镇整体发展良好
“十五”期间,湖南省城镇化进程以年均1.45%的速度向前发展。进入“十一五”后,全省城镇基本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08年全省城镇化率比2000年提高12.4%,年均提高1.55%,全省的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已由2000年的6.47%缩小为3.55%。
(二)省内各地区小城镇发展不平衡
湖南省各市州受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经济基础等因素影响,城镇化发展极不平衡。2008年全省72个县的人口占了全省总人口的65.12%,但其中城镇人口却只占了全省城镇人口的48.32%。平均城镇化率只有30.4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73%。72个县中只有4个县的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34个县城镇化率不足30%。
(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
城镇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湖南省小城镇建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银行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其中地方财政投入是关键。按照联合国推荐的发展中国家城镇基础设施年均投资占gdp的3%-5%测算,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项的资金就需要地方财政收入的45%以上,因此小城镇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需求。
二、湖南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困境
(一)小城镇政府既是决策者又是投资者,建设投资公司市场主体地位没有真正体现
政府对推动城镇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在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中的作用是制定产业政策,完善投资法规,健全投资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以吸引各类资本参与。但是与之不符的是政府直接以投资者的角色参与具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建设项目由政府或者政府出资组建的建筑公司包揽,建成后又由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政府既是小城镇发展的决策者,又是城建设施的投资者,这既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阻碍了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
(二)银行贷款难
银行实行资产负债管理,注重贷款的安全和效益,国内各大银行均面临“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建设”的权衡问题,国内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有限,均依赖于市场,筹资成本不可能大幅度降低。而小城镇建设具有长期性和公益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短期难以见效,因此很难得到银行信贷支持。而农发行等作为向农村基础设施贷款的政策性银行,虽然遵循保本微利的经营方针,但存在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期限不匹配等问题,
湖南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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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1:28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3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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