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地区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调研
摘要:湘江在湖南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遭受了严重的污染,各级政府对湘江污染的治理日益重视。在治理的过程中流域生态补偿成为恢复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必须通过补偿制度的构建和发展,为湘江生态治理提供强力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可行性;完善对策
一、生态补偿及流域生态补偿的内涵
一般说来,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是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作为生态补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流域生态补偿,是指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由造成水生态破坏或由此对其他利益主体造成损害的责任主体承担恢复责任或补偿责任;由水生态效益的受益主体,对水生态保护主体所投入的成本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担;对难以明确界定受益主体的公益性生态保护成本,则由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予以补偿。
二、建立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可行性分析
首先,长株潭地区社会经济一体化的有效推进。长株潭3地正在打造一体化经济发展圈,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多种多样的区域协调机制。随着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合作进一步深入,三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资源共享,从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这种协作的状态不仅为流域治理的协调控制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而且可以将协作模式运用到补偿机制的构建中来。
其次,长株潭地区具有政策、经济优势。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属于初级阶段,以政府为主体,因此,区域政府的经济实力对补偿机制的建立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长株潭城市圈获批全国“两型社会”,中央政府加大对该地区的财政支持;长沙作为省会城市,株洲和湘潭作为重工业城市,三地都有相对较强的经济实力;另外,湖南筹备投入174万元的巨资对湘江污染进行整治,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最后,居民拥有较为浓厚的环保意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生活环境,一方面3地居民更容易接受新的环保理念,积极配合政策实施,为补偿机制的建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居民成为监督的主体,监督与执行相配合,从而保证环保政策与措施的落实。
 
长株潭地区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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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1:04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3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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