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发源于西方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我国悄然兴起,企业社会责任逐渐受到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普遍重视和关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已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企业负责任的最直接表现。如何继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德国的做法和经验给我们以启示。
关键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启示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概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涵和外延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企业传统的价值观和责任观正在发生转化,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经营存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卢代富(2001)认为,企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两种,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所承担的责任。
企业是一个商业组织,它的目标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的义务,是对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传统原则的修正和补充。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是企业在经济责任之外所承担的责任,它包括法律规定的活动和企业自愿从事的伦理活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内涵是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直接相关的信息。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所包括的具体内容,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外延,来自不同国家的研究者所界定的范围有所差异,但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基本包括如下六大类:环境、能源、雇员、社区、产品与服务、其他。
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以下6大类共17小类的活动:
1、环境问题类:污染控制、环境恢复、节约能源、废旧原料回收、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其他环境披露;
2、员工问题类: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员工、员工的业绩考核、失业员工的安置、员工其他福利;
3、社区问题类:考虑企业所在社区的利益;
4、一般社会问题类: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医疗或教育或公共安全等、公益或其他捐赠;
5、消费者类:产品质量提高;
6、其他类:考虑银行或债权人的利益。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
1、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受传统思想和观念的影响,我国许多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看成是纯粹的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片面地追求企业经营的内部效益及经济价值而忽视其外部效益及社会价值,没有将其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整个利益。
仲大军(2002)认为:当前我国企业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二是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给社会;三是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四是一些企业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五是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六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然要耗费额外资源,有悖于传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第二,在我国,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成本较低,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所获得的收益。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致使很多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企业得不到惩罚,有的企业得到的处罚更是少的可怜。
2、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还有待提高。目前,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与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虽然截止2007年3月,已有14家大型国有企业和2家民营企业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但与西方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还存在差距。美国《财富》杂志2006年11月公布的“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中,在榜单中位居倒数前两名的分别是中石油及国家电网公司,原因就是它们没有及时披露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而此项排行榜中进步最大的是大众公司,由2005年的56位上升到2006年的19位,而进步的原因是该公司第一次公布了一份综合csr报告。事实提醒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与沟通,在提升国际可比性、完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等方面做进一步改进。
二、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一)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在德国企业的年度报告中,除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德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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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0:10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3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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