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政府安全监管执法效果
摘要:安全监管部门是政府的安全执法部门,其作用体现了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政府的安全监督目的是降低伤亡事故。政府的安全工作应围绕政府的职能,将政府所开展的工作作为主要依据,通过不断完善政府监管的手段,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的执法效果。
关键词:政府监管;安全管理;执法;效果
全面实行劳动安全监察是安全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大前提下,安全法律法规大量出台。政府部门集中力量集中优势做好各项安全立法的执法工作,才能把安全实体法的强制力真正体现出来,以实现安全生产。纵观世界工业发达地区和国家,如西欧、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我国安全监查的现状和几点问题
(一)安全监查的现状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监督与管理理念较为落后,效率不高,监督力度不够,监管手段单一,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等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本文以政府的角度探讨安全监督管理的被动局面,为我国构建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供建议。
(二)安监工作的几点问题
1、安全督查开展不全面。安监机构建立以后,尤其是2002年后,各地政府加强了监管力量,人员编制增加了几倍,这体现了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于此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增,客观上给安全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各级安监机构怎样设,人员怎样定,装备怎样配备,职能怎样理顺,尚无统一论定。从理论上来说,国家不可能无节制地增加安监人员的数量。这就导致了有些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得不到检查,一旦发生事故牵连甚广。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是与生产经营活动共生的。企业是利益的获得者,也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当然是安全生产责任的客观载体和责任主体。企业要想获得最大利益,就必须组织好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的全部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而政府的监管责任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不是代替企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如何使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从而迫使其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是现有的一大难题。
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实施情况不到位。从发证意图看,它是在企业设立之初履行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一种方法,其对提高企业的安全准入门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作用有限。从具体程序来看,企业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认识不到位,安全欠账多。企业认为补齐了设计方案和安全评价报告等就可以取证,存在侥幸心理,对许可证条件理解不深掌握不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够。
二、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职责分析
(一)政府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独立的单元,政府不再去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则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必须要由政府来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但政府也属于一种利益集团,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证安全生产的关系,重产值、利润,轻安全,对当地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疏于监管,甚至搞地方保护。针对这类情况,《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领导责任。对不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政府应当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所属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负有领导和督促的责任;包括乡、镇人民政府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三)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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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09:53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3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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