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及改进建议
摘要: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同时也凸现出许多亟待解决的会计问题。如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差、缺失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它的业绩评价应以综合效益为标志,因而只能用收入支出表或业务活动情况表来反映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针对出现的会计问题,文章提出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等建议。
关键词: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制度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
目前,我国民间的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具体组织形式的定义,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3个特征:
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该特征强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以与企业的营利性相区别。
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该特征强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或者其他资源提供者不能从民间非营利组织中获取回报。
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该特征强调资金或者其他资源提供者在将资源投入到民间非营利组织后不再享有相关所有者权益,如与所有者权益有关的资产出售、转让、处置权以及清算时剩余财产的分配权等。
结合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和上述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界定,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以下类型的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
为了对所有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定一套统一的会计制度,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填补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空白;能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效率;有利于出资人监管机制的形成;能有效地与国际非营利组织会计进行接轨。
但是,当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不尽人意,有许多亟待解决的会计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大方面:
(一)组织内部的会计管理不利
1、部分会计人员素质较差。由于某些民间非营利组织规模小,工作人员少,所以有些会计人员通常身兼数职,不能专心与会计工作。部分人甚至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没有进行有效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从而影响了会计工作的质量,也降低会计工作的效率。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缺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经营管理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实施对资产的管理。经营管理的好坏不直接与其利益相关,而且出资者没有办法对内部人员的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者责任意识不强,一般不会积极主动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其内部会计管理规范,如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严重缺失,有的管理者甚至利用对资产的控制权牟取私利。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问题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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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08:14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2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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