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租赁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探索
摘要:我国现行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已经严重影响了普通老百姓的生存与发展,影响着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实现及各行各业人员的生产与生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已经造成了一定威胁。在这种形势下,借鉴经验,巩固房改成果,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的住房保障体系,进而促进社会整体和谐健康发展,不仅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住房与城市建设部最近提出的新举措——经济租赁房,对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甚至对整个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极大的完善,是又一重大跨越。
关键词: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经济租赁房
住房问题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住房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人民的安居乐业。我国庞大的人口压力,较薄弱的经济基础,以及传统的思想观念导致了我国住房问题比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更引起关注,影响更深远。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为此,必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将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着眼于解决民生问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创新性地提出政策,探索住房保障的有效途径,最近提出的即将在全国推广的经济租赁房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创新型民生政策。
一、经济租赁房的定义、性质和发展
(一)经济租赁房的定义
所谓经济租赁房,针对的是买不起保障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即政府通过新建、购买、改造国有公房等方式归集房源,专项作为租赁使用,并限定租赁对象、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的周转过渡性住房。发展经济租赁房可以用较小的政府投入,解决当前住房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性住房的新模式,也是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进一步的扩大。
(二)经济租赁房的性质
经济租赁房属于政策性租赁房。经济租赁房的保障方式以无产权租赁为主,即政府筹资建设经济租赁房之后,被保障对象不购买只租赁,并由政府提供补贴的方式。目前,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3种。除廉价房外,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是以直接出售的方式提供给保障对象的,购买者拥有全部产权或者受限制产权。如在北京,根据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居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在公开市场转让。除产权不同外,经济租赁房与其他3种保障房的区别还在于保障对象不同。尽管各个城市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约定廉租房针对城市最低收入阶层,经济适用房针对低收入阶层,限价房针对既不够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中等收入阶层。经济租赁房的保障对象与限价房基本吻合,只是以无产权租赁为主。
(三)经济租赁房的发展
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透露,经济租赁房研究工作开展已一年有余,目前正在酝酿《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如果顺利可能将在2009年内出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也在全国住房工作会议上提及了经济租赁房所涉群体的住房问题。这些都显示出了该工作的紧迫性。
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历史得出,通常建设部会在各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和制定管理办法,再向全国推广,以形成体系化、规范化的全国性保障体系。经济租赁房一直在建设部的考虑范围内。2008年早期,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就提出过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更早的时候,经济租赁房在青岛、厦门等城市已经有所实践。与现行模式相比,青岛经济租赁房模式针对的是那些既不够资格申请租赁廉租房,也无经济实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阶层。建设部曾专门对青岛模式进行深入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认为,青岛的试验表明了政府对住房困难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并称“青岛市对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无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又一次深化,它将实现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对全社会住房需求的全面覆盖。”2008年,建设部在青岛经验的基础上做了方向性调整,经济租赁房被转而用于解决既不够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又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中等收入“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因此,除非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度降价,以至于中等收入“夹心层”消失,经济租赁房一定会得到推广。
二、经济租赁房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促进国内消费和带动经济增长的客观要求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消费者个人收入中大部分用于储蓄而非消费,而同时我国房价远远高于普通老百姓的可承受水平,住房问题成为人们最沉重负担之一。在此种情况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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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05:24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2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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