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会全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汇报会精神,推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成果,按照我区《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方案》要求,现制定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专项办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制止公款出国旅游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主要检查各单位各部门2008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8]9号、中办发[2009]12号和湘办发[2008]20号、衡纪发[2009]5号等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文件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
(一)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情况
1.制定出台因公出国(境)计划、任务审核细则、经费审核办法和贯彻落实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制度规定。
2.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有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由纪委(监察)、组织部、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合查处重大外事违规违纪案件,进行有效监管。
4.把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党政干部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考评内容。
5.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带头学习和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各项规定。
6.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报批,弄虚作假,不按报批内容、路线和日程出国(境),通过因私渠道执行公务或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违规下发各类组团通知,高额收费和其他违反外事和财务纪律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量化管理机制,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情况
1.严格计划报批。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外侨办和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下年度县处级以上人员出访计划。报备乡科级以下人员计划出国(境)总量以及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并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2.严格量化管理。原则上党政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境)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具有明确的出国(境)目的和任务,实质性和技术性较强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经批准方可安排。
3.严格计划审核。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总量,对短期内集中前往少数国家和地区,以及就相同或相似任务
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本文2010-08-08 13:37:0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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