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近几年,县财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根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通过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调整优化支农支出结构,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财政增投、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变样的可喜局面。财政资金和政策的重点主要体现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强化支农资金的整合和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效率等方面,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具体做法
(一)合理界定财政支农结构投向,明确资金投放重点
**县80%的农民从事畜牧业,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财政的畜牧业投入总量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合理界定财政支农资金投向,明确资金投放重点,才能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效益的发挥。县财政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改善财政支农支出资金的分配办法,在支农资金预算的分配、确定上,全面推行真正意义上的“零基预算”,合理分配各种类型的支出,重点向公益性支出、调控性支出、保护性支出倾斜,适当减少直接生产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维持性支出。
(二)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我县农业基础建设严重老化失修,已日渐成为影响自治县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鉴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量大,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着眼,在政策上予以安排,把新增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序地投入到一些重大或重点农林水工程项目上,如农业示范园工程,退牧还草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引党济红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等。同时 ,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维修保护,小流域治理,土地整治,人畜饮水等小型公益设施的投入,并保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投入。
(三)整合资金,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支农资金整合要求后,根据省市安排,县财政加大了与各农口部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整合力度,集中一定比例的财力扶持一些事关大局,符合农牧民整体利益的项目。2006年我县实施的和平乡牧民易地搬迁项目,总投资1161.8万元,就是把发改、农牧、交通、水利、卫生、扶贫等各个部门和牧民自筹资金整合使用,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的合理使用,保证了整合资金的有序执行。
(四)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及时到位
针对支农资金投入相对不足与使用分散、多头管理、轻监督管理等问题,结合新农村建设,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部门将用于“三农”的专项资金,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对项目和资金实行多环节公示,从立项到论证、施工建设、验收等每个环节均在阳光下运行,对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受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导向作用,借助财政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担保扶持等财政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建立起多元化农业投入新机制。一是为确保支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本文2010-07-20 11:04:05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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