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浅谈公安干警如何实现自我管理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0-07-07浏览:2266下载162次收藏
在当前繁重的公安工作中,“层层督察”和“四个不放过”的“责任追究”,使公安民警普遍存在着心理压力。做为基层民警,时时处处地实现好对自身的“自我管理”,出于对自己的“高度负责”来最大限度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失为当前处理好工作与心理压力的一种有效方法。
    “自我管理”是心理学术语,它描述了个体独立自主地完成事项的历程,主要包括自我监察、自我评估和自我强化三个主要内容。引申到公安队伍建设中,公安民警实现“自我管理”,就是在警务活动或个人生活中,民警主体自我约束、自我要求、自我提高的行为表现。唯物辩证法表明,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是由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产生的,内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外因是内因发生变化的重要因素,随着内因而发展变化。因此,民警自身是决定因素,其“自我管理”意识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工作,能有效解决工作心理压力过大、责任心和上进心不够强、集体荣誉感淡薄、警力资源浪费等问题。据笔者观察,影响民警“自我管理”的因素有: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不能正确处理付出和回报的关系、后顾之忧牵扯了民警过多的精力、“责权利” 的偏差打消了民警积极性。找对了症结,民警“自我管理”的对策也就简单了。 
    一是找准“自我管理”角色定位,树立责任主体的意识。树立责任主体意识是民警“自我管理”的前提。有的民警因为工作压力过大而采取“逃避”的方式来回避问题,转而被外界各种利益所诱惑,不干本职工作,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浅谈公安干警如何实现自我管理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