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部门案件统计工作问题与对策分析
经济犯罪案件统计工作是公安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侦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客观真实的案件数据是分析、预测和研判经济犯罪动态的主要依据,也是上级公安机关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部署专项打击行动的重要参考。但由于当前部分基层经侦部门对经济犯罪案件统计工作不认真、不严肃,特别是市、州经侦支队对案件统计工作缺乏足够的监督和指导,导致近年来经侦部门案件统计数据出现多套数据的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案件数据和办公室统计的案件数据出现较大差距,难以客观、准确地反映经济犯罪形势和经侦部门的实际工作量。对此,笔者对当前基层经侦部门案件统计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问题和对策分析,希望能对经侦部门规范和加强数据统计工作起到参考作用。
一、当前经侦部门案件统计工作方式和案件数据的多样性
目前,案件统计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办公室(厅)负责,使用的是“2008版公安统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逐级上报案件数据,由该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汇总统计。“2008版公安统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单机版系统,并未实现系统的内部联网,系统数据统计方式和工作流程是:(1)县、市、区公安(分)局各部门、警种将原始案件数据输入系统报表,再通过系统导出本部门当月案件数据代码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通过ftp、文件交换、邮箱等方式上报至本局刑侦部门或办公室;(2)刑侦部门或办公室将各部门、警种上报的数据代码导入系统,汇总后从系统导出本地公安机关当月案件数据,再以压缩文件的形式通过ftp、文件交换、邮箱等方式上报至市、州公安局办公室;(3)市、州公安局办公室将本局各警种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上报的数据代码导入系统汇总后,再导出全市案件统计数据代码上报省级公安机关办公室;(4)省级公安机关以上述方式汇总后,上报公安部办公厅本省案件数据。而就我市各级经侦部门而言,除通过“2008版公安统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本局的案件数据外,因网上办案、案件录入和日常工作需要,通过经侦部门基础台帐、内部报表、四川经侦信息系统和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可以另外汇总生成三组以上的案件数据,这些案件数据之间往往具有多样性、不一致性的特点,反映了部分经侦部门对案件统计工作不严肃、不重视,基础工作不规范、不扎实的问题。
二、2009年全省经济犯罪案件相关数据的比较分析
为说明案件统计数据的多样性和存在的差异,笔者通过省厅经侦总队2009年1月至12月《全省经侦情报工作情况通报》附件中的《录入四川经侦信息系统案件质量考核表》,汇总了省公安厅办公室统计的部分市、州2009年经济犯罪案件数据,对应与四川经侦信息系统录入的案件数据和市、州经侦支队支队长2009年述职报告中的数据进行了列表比较(见下表)。
2009年四川省部分市、州公安经侦部门案件数据对照分析表
四川省公安厅办公室
案件统计数据 四川经侦信息系统
案件统计数据 各市、州经侦支队
案件统计数据
受理数 立案数 破案数 受理数 立案数 破案数 受理数 立案数 破案数
成都市 1609 1320 953 2008 1847 1466 1833 1704 1454
自贡市 158 159 151 134 123 95 206 172 163
攀枝花 69 79 70 38 26 23 100 76 76
泸州市 218 213 149 239 200 119 218 213 160
德阳市 200 200 181 232 232 200 201 199 191
绵阳市 285 294 265 371 334 337 304 266 279
广元市 85 94 86 184 215 183 196 184 174
内江市 142 146 136 175 162 138 168 156 147
乐山市 159 168 149 221 197 147 181 172 149
南充市 77 75 56 93 96 48 93 68 56
宜宾市 284 262&nbs
一、当前经侦部门案件统计工作方式和案件数据的多样性
目前,案件统计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办公室(厅)负责,使用的是“2008版公安统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逐级上报案件数据,由该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汇总统计。“2008版公安统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单机版系统,并未实现系统的内部联网,系统数据统计方式和工作流程是:(1)县、市、区公安(分)局各部门、警种将原始案件数据输入系统报表,再通过系统导出本部门当月案件数据代码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通过ftp、文件交换、邮箱等方式上报至本局刑侦部门或办公室;(2)刑侦部门或办公室将各部门、警种上报的数据代码导入系统,汇总后从系统导出本地公安机关当月案件数据,再以压缩文件的形式通过ftp、文件交换、邮箱等方式上报至市、州公安局办公室;(3)市、州公安局办公室将本局各警种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上报的数据代码导入系统汇总后,再导出全市案件统计数据代码上报省级公安机关办公室;(4)省级公安机关以上述方式汇总后,上报公安部办公厅本省案件数据。而就我市各级经侦部门而言,除通过“2008版公安统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本局的案件数据外,因网上办案、案件录入和日常工作需要,通过经侦部门基础台帐、内部报表、四川经侦信息系统和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可以另外汇总生成三组以上的案件数据,这些案件数据之间往往具有多样性、不一致性的特点,反映了部分经侦部门对案件统计工作不严肃、不重视,基础工作不规范、不扎实的问题。
二、2009年全省经济犯罪案件相关数据的比较分析
为说明案件统计数据的多样性和存在的差异,笔者通过省厅经侦总队2009年1月至12月《全省经侦情报工作情况通报》附件中的《录入四川经侦信息系统案件质量考核表》,汇总了省公安厅办公室统计的部分市、州2009年经济犯罪案件数据,对应与四川经侦信息系统录入的案件数据和市、州经侦支队支队长2009年述职报告中的数据进行了列表比较(见下表)。
2009年四川省部分市、州公安经侦部门案件数据对照分析表
四川省公安厅办公室
案件统计数据 四川经侦信息系统
案件统计数据 各市、州经侦支队
案件统计数据
受理数 立案数 破案数 受理数 立案数 破案数 受理数 立案数 破案数
成都市 1609 1320 953 2008 1847 1466 1833 1704 1454
自贡市 158 159 151 134 123 95 206 172 163
攀枝花 69 79 70 38 26 23 100 76 76
泸州市 218 213 149 239 200 119 218 213 160
德阳市 200 200 181 232 232 200 201 199 191
绵阳市 285 294 265 371 334 337 304 266 279
广元市 85 94 86 184 215 183 196 184 174
内江市 142 146 136 175 162 138 168 156 147
乐山市 159 168 149 221 197 147 181 172 149
南充市 77 75 56 93 96 48 93 68 56
宜宾市 284 262&nbs
经侦部门案件统计工作问题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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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6-20 07:31:08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67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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