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适应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及时动员和组织海南省各种通信资源,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满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二)工作原则
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有序,快速反应,结构完整,功能全面,严密组织,密切协作,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战备应急通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
1、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3、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通信事故。
4、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国事活动、大型社会活动等。
6、根据军事部门的要求,需要配合的有关活动,如军事演习、局部战争、武装冲突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设立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
1、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省政府1名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海南海事局、省专用通信局以及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石化海南省石油分公司组成。其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本省范围内各有关单位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遇重大突发事件,研究决策启动保障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保证应急通信任务的完成;
(3)服从国家、省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调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决策重大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统一调用全国各种电信资源。
(5)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通信保障任务。
2、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分管局长担任,通信管理局网络与建设管理处处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领导、地方各有关单位配合人员以及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管应急通信部门的领导、省专用通信局相关处室领导组成。其职责如下:
(1)承担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并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2)负责有关单位间的协调,理顺电信行业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关系,督促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3)组织起草、修改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
(4)指导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和保障预案的演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通信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5)掌握国家公用电信网的网络组织、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机动通信设备装备情况,并协调做好公用电信网与应急通信专网的互联互通工作;
(6)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建议;
(7)按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按预案完成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3、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及任务要求,将具体落实到相关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实施。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各级网络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对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时分析,及时发现通信网络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工作。遇有重大情况,立即上报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
(二)预警预防行动
1、指导和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平时的网络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
2、组织做好各基础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工作,确保网间通信安全畅通。
3、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对企业电信网络的安全检查,减少网络的安全隐患。
5、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增强忧患意识。
6、各级应急通信管理机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预警支持系统
发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管理中心对本企业网络情况的监测作用,综合利用电信网间互联监测系统和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信息资料,遇可能引发重大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为进一步提高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能力,根据需要建立国家级的通信网络预警信息技术平台,增强公用通信网络安全预警和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一)目的
适应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及时动员和组织海南省各种通信资源,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满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二)工作原则
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有序,快速反应,结构完整,功能全面,严密组织,密切协作,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战备应急通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
1、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3、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通信事故。
4、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国事活动、大型社会活动等。
6、根据军事部门的要求,需要配合的有关活动,如军事演习、局部战争、武装冲突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设立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海南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
1、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省政府1名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海南海事局、省专用通信局以及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中石化海南省石油分公司组成。其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本省范围内各有关单位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遇重大突发事件,研究决策启动保障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保证应急通信任务的完成;
(3)服从国家、省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调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决策重大事件的通信保障应急方案,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统一调用全国各种电信资源。
(5)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通信保障任务。
2、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分管局长担任,通信管理局网络与建设管理处处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领导、地方各有关单位配合人员以及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管应急通信部门的领导、省专用通信局相关处室领导组成。其职责如下:
(1)承担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并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2)负责有关单位间的协调,理顺电信行业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关系,督促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3)组织起草、修改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
(4)指导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和保障预案的演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通信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5)掌握国家公用电信网的网络组织、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机动通信设备装备情况,并协调做好公用电信网与应急通信专网的互联互通工作;
(6)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建议;
(7)按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按预案完成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3、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及任务要求,将具体落实到相关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实施。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各级网络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对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时分析,及时发现通信网络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工作。遇有重大情况,立即上报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
(二)预警预防行动
1、指导和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平时的网络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
2、组织做好各基础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工作,确保网间通信安全畅通。
3、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对企业电信网络的安全检查,减少网络的安全隐患。
5、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增强忧患意识。
6、各级应急通信管理机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预警支持系统
发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管理中心对本企业网络情况的监测作用,综合利用电信网间互联监测系统和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信息资料,遇可能引发重大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为进一步提高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能力,根据需要建立国家级的通信网络预警信息技术平台,增强公用通信网络安全预警和信息的收集、处理能力。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关于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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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5-07 09:52:1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64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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