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直属单位资金集中结算与控制系统实施方案
电力公司直属单位资金集中结算与控制系统实施方案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而资金管理又是财务管理的中心工作。为了对有限的资金实现高效配置、并对现金流量实施有效监控,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是企业的首选模式,而电力公司一体化经营、内部紧密化管理的特点及“收支两条线”的机制,都为资金集中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集团公司将在西部电网推广实施“资金集中结算与控制系统”。
一、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㈠、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
目前公司对各二级单位的资金管理模式仍属于多头开户、分散结算、各自为政。造成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资金成本居高不下,使资金结算和流转无法形成集团规模效益。
㈡、信息流与资金流脱节,监督控制薄弱
由于各单位自主支配资金,自行记录核算,造成信息流与票据流、资金流脱节,使集团公司不能够做到事前控制与监督,对其无法达到制约和协调功能,出现很多二级单位预算资金超支以及挪用、占用资金等情况的发生。
㈢业务流程重复,手续比较繁杂,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均较差。
近几年,电力公司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及成立结算中心,在统筹调度资金和节省资金占用方面确实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由于二级单位仍需通过派人、邮递或传真等形式到财务部和结算中心办理预算审批、收付款、对账、票据传递等业务,手续比较繁杂,而且二级单位已填写过的单据,结算中心还得重新录入,产生大量的重复工作,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均较差。
二、“资金集中结算与控制系统”的总体思路
各二级单位的资金帐户均集中在资调中心开设,各项支付款业务通过电子与网络系统实施,整个系统对资金的计划、使用、控制、稽核及奖罚全过程实行集中管理。
㈠实行“四个统一”
“四个统一”即:统一开户、统一软件、统一格式、统一流程。
⑴统一开户:要求各单位统一在资调中心开设集中支付账户。“统一开户”是对现金流量实施有效监控,发挥集团规模效益,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
⑵统一软件:要求对各单位的预算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实行统一开发,统一使用的原则。“统一软件”可以避免重复开发,较好的解决数据转换及共享的问题,使信息在集团内部传递流畅、迅速。
⑶统一格式:包括统一预算上报格式、票据格式、印鉴格式,对电子支付指令中的资金来源、项目类别、摘要等都有统一的菜单格式。统一格式可以使信息质量从源头得以保证,并且便于信息的汇总和审核。
⑷统一流程:各单位采取统一的申报、审核、传递流程,从时间、种类、方式上与资金流动配套紧密,使各层级授权清晰、功能明确、各负其责。
㈡实现“两大进程”
1、第一大进程:建立电子支付系统
实现各二级单位可以通过网络对其在资调中心账户上的存款进行支付的功能,用计算机较全面地完成资调中心与二级单位的结算基本业务处理。
主要内容包括:
⑴制订结算交易制度和规则,并结合计算机数据加密、结算企业电子证书认证等安全技术,实现内部网上结算,建立以资调中心为网上结算业务处理中心的结算体系。
⑵在资调中心、各二级单位间实现系统内部结算业务的计算机处理和有关报表的生成、上报和汇总。
⑶充分利用电力系统已构建的企业网络环境,实现二级单位、公司本部和资调中心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业务的购销票据、付款凭证等有关结算业务单据信息的传递、确认及其结算程序相关处理。
⑷实现结算业务信息、有关业务政策信息的网上发布和查询,使之成为电力系统内部结算业务的信息服务系统。
⑸利用已存储的大量的结算业务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汇总,以统计图表的形式为领导决策提供实时、实用、实际的分析资料,建立网上领导查询系统。
2、第二大进程:建立资金集中结算与控制系统
⑴将电子支付系统与预算管理系统相联,使预算管理融入资金管理的每一个过程。
⑵将电子支付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相联,使经济业务与会计处理同步完成。
⑶将电子支付系统与网上银行相联,加入到银行电子划汇网络,从而大大缩小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效率。
⑷提供对结算企业与其结算业务相关业务的管理,如贷款授信额度、承兑汇票的开据与贴现、贷款或垫款的申请、发生和收回,以及代集团收缴资金等。
三、系统框架
㈠系统总体模式
预算管理系统
二级单位
记帐
预算审核
支付指令
整理支付
网上银行
⑴各二级单位对付款信息审批录入后,首先进入预算管理系统,如该付款业务在资金预算之内,则通过,否则退回;
⑵预算审核通过之后,进入财务核算系统,该付款指令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⑶资调中心接收到付款指令后自动入账,并对付款指令进行格式转换,即时将指令发送到网上银行系统。
⑷网上银行自动接收付款信息并付款。
㈡系统一期工程
二级单位
月度预算资金(财务部)
资调中心
网上银行
预算上报
支付指令
审核
整理
预算批复
由于预算管理系统和核算管理系统正在开发当中,为了尽快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公司将首先实施“资金集中支付系统”。
⑴各二级单位统一在资调中心开设“集中支付账户”。
⑵每月初各单位通过网络或传真向财务部提交月度资金预算申请,财务部审核汇总后,编制出公司直属单位月度资金预算,交予资调中心,作为付款审核依据。
⑶每月20日之前,财务部分批将月度预算资金全部拨付至各单位“集中支付账户”中。
⑷各单位需发生付款业务时,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向资调中心发出付款指令。
⑸资调中心收到付款指令后,审核无误,提交
电力公司直属单位资金集中结算与控制系统实施方案
本文2010-05-05 10:06:24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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