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长在军休服务管理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
紧抓着力点 切实实现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新发展
同志们: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召开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议,是适应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需要,大力推进军休人员安置服务管理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2号、云民安〔2006〕24、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安排部署我市军休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充分认识改革军休人员服务体制、建立军休服务管理中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9年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着重抓好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保障了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军休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移交方式、人员结构、保障模式和手段、物质文化发展水平以及军休人员生活需求等诸多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135号)颁发后,对军队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去向、交接方式、医疗、用车和服务方式等作出了重大的政策调整,以前的以军休所为主体的小而全、大而全的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和政策的要求,军休服务管理的矛盾日益尖锐,军休所发展建设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彻底改变传统观念,改革现行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已势在必行。
﹙一﹚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军休工作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当前在社会领域呈现出物质产品日益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多元并放,社会服务内容广泛,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社会建设突飞猛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老年人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的局面。而自给自足的军休服务保障模式,过分强调对象的特殊性和工作任务的政治性,在服务管理上,由于国家大包大揽,高度集中封闭,一方面使军休所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严重脱节,军休人员从军队到地方、从军官到平民、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思想观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军休人员与社会接触面受限,与社会和群众的距离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使社会资源和军休服务机构自身资源不能相互有效整合,造成军休服务机构的资源既短缺又闲置,与所在社区生活形成断层,给军休人员造成待遇优越但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的心理反差和失落。
﹙二﹚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政策调整的需要。中办发 〔2004〕2号、民发〔2005〕135号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放宽了军休人员的安置去向。一改过去“大集中、小分散”为安置分散多元的安置办法,并实行住房补贴和货币补差相结合的住房货币化保障办法,医疗保障从过去的公费医疗改为医疗保险,服务用车由过去配置专用车改为发放交通费,服务方式由单一的国家保障改为国家保障和社会服务相结合,这些重大的政策调整使现行的以军休所为主体的服务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政策的要求。今后还将有大批的军休人员从部队移交地方分散安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安置对象将逐步成为军休服务管理的主体,因此,根据中办发〔2004〕2号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结合社区建设改进服务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和民发〔2005〕135号规定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保障方式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实行分散安置的精神,急需改革现行军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三﹚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军休人员追求生活品质的需要。军休人员特殊的职业、特殊的经历和特殊的待遇使他们始终是区别于一般老年群体的特殊保障对象,但是随着军休人员结构的变化和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时间上的差异,军休群体在年龄、文化层次、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一至四批接收安置的军休干部和一、二批无军籍退休职工有的已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到地方近20年。而新接收安置的军休人员只有50岁左右,个体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学历高、身体好、年龄相对较小的军休人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较高;年龄大、身体状况相对较差的军休人员对健康、医疗、生活方面的需求较多;而现行的保障单一的服务管理模式实际是家庭和干休所相结合的自我保障、自我服务,存在服务小而全但专业水平低的弊端,较高层次的专业服务既保障不了,也保障不好,不能满足军休人员需求。
﹙四﹚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军休人员年龄的增长,自然减员越来越多;随着家庭住房的变化,分散居住的军休人员越来越多,导致军休人员之间的善异日益凸现,现有的军休所逐步萎缩,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管理建设面临巨大困境。当前军休服务管理普遍存在职责不清、管理与服务职能错位,不知道管什么、谁来管、如何管,不清楚服务什么、怎样服务、服务到什么程度,以致该管的管不好、该服务的服务不到位。另外,部分县区接收军休人员少或是由于自然减员等原因,造成工、休比例失调:大大超过规定比例。同时,现行军休所(点)机构行政化、机关化,重管理、轻服务,造成人浮于事,无所事事,工作缺少积极性,甚至无事生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不能合理使用,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加之大锅饭的管理体制,使工作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服务不到位。凡此种种与中办发〔2004〕2号文件要求军休工作服务管理社会化、资源集约化,服务管理机构精干高效的发展方向极不协调。
﹙五﹚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军休安置工作改革的必由之路。如何较好地解决原有军休服务机构与形势发展的矛盾,为广大军休人员提供高品质、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近年来,其他地区通过深入开展“走出庭院、融入社区”活动,在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对先进市的总结,证明整合军休工作资源,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当前军休工作走出困境的一个最佳选择,建立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一是可以按照社会化服务的模式对新接收分散安置的军休人员进行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二是可以统筹现有的军休服务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工作人员、经费和设施等得到整合,机构得到精简,减少工、休比例失调的问题,整合资源,便于集约化管理。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后相关制度完善了,工作机制健全了,工作效率就会提高;三是可以与社会资源有机结合,为分散安置的军休人员提供人性化、多方位、周到便捷的服务;四是军休人员服务中心建立后,军休工作人员可以找到自己工作的切入点,工作内容多了、工作任务目标明确了,有事可做,工作便相对稳定。民政安置部门可以将事务性职能剥离出来,实现政事分开,较好地把中办发(2004)2号文件落到实处。
二、军休人员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步骤和任务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探索建立一条适应政策文件要求和军休人员追求品质生活的需要,以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民政局长在军休服务管理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
本文2010-04-10 10:37:40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56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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