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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发展生态农业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国信息报》专访卞有生教授

栏目:农林鱼水论文发布:2010-03-12浏览:2135下载289次收藏
 

对话背景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只有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全党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要使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民的生活富裕,同时又要保护好环境,究竟该怎么办?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卞有生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建设生态农业,开始生态农业的建设研究,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作为科研课题正式立项。20多年来,生态农业的建设深得人心,取得了丰盛的成果。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卞有生教授,就生态农业话题进行了交谈。

生态农业 势在必行

记者:请问生态农业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卞有生:什么是生态农业呢?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来规划、组织和进行农业生产。它必须合乎下列这样一些最基本的生态学要求:第一,生产结构的确定,产品布局的安排等都必须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和当地的环境条件相匹配;第二,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能超过资源的可更新能力;第三,在能量和物质的利用上,要做到有取有补,维护生态平衡;第四,在利用可更新自然资源的同时,要注意培育和增殖自然资源,使整个生产的发展,走向良性循环。

生态农业是全面规划、相互协调的整体农业。生态农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着眼于系统的整体功能。而衡量整体功能的标准,最重要的有三条:一是经济效益,即生产要发展,农民要富裕;二是社会效益,要满足人民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各种社会需求;三是生态效益,即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农业,要考虑系统之内全部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人力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等,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不断优化其结构,使其相互协调,协同发展,从而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

生态农业是广义农业的具体体现。它和狭义农业(或称小农业)的区别在于:从生产内容上讲,它不局限于种植业,而是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从生产地域上讲,它不局限于耕地上,一方面立足耕地,努力提高单产;另一方面把全部土地都当作自己的生产场所。从食物的概念上看,它主要依靠粮食,但又不局限于粮食,而是建立在营养科学的基础上,根据人体营养需要的热能、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和各种矿物质的数量和比例,科学地安排和计划农业生产。

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农业是传统的有机农业和现代的无机农业相结合的综合体,是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不断扩大的良性循环农业。有机农业和无机农业各有其利弊,前者利于增肥地力,后者功在附加了能量和物质,加大了物质流和能量流的循环。而两者的最佳结合,各扬其长,各避其短,取其利,舍其弊,就是生态农业。这样,伴随商品流出系统之外的能量和物质,不断通过从系统之外的补充而得到补偿和增加,保持养分平衡,保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并不断提高土壤的生产力。

生态农业是一个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是结构与功能协调的高效农业。它不同于自然生态系统,加进了人的劳动和干预,因而不只是单纯的自然再生产过程,同时也是个经济再生产过程,二者交织在一起,并通过人的劳动和干预,不断调整和优化其结构和功能,从而能够以比较少的投入得到较大的产出,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记者:生态农业具有哪几个特点?

卞有生:生态农业系统作为一种人工生态系统,有它自己的特点。另一方面,生态农业系统又是生物圈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又具有生物圈所有的共性,而这些也正是生态农业系统能够存在并不断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人工生态系统,生态农业系统比起生物圈的空间范围来说要小得多,形成了一个更加独特的部分,因而又具有它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因地制宜性、综合性、稳定性、社会性和选择性。

第一,因地制宜性。农业和其他国民经济部门相比,有一个最大的差异,就是农业是自然再生产过程和经济再生产过程相交错的范畴。农业种植的作物、畜牧业饲养的牲畜、林业栽种的树木、水产业养殖的鱼类等等都是生物,都有它们本身的生长规律,都受到自然条件的一定限制。因此,农业这个生产部门要特别讲究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而生态农业系统正是建立在合理和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基础上的。

但什么叫因地制宜,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地”就是“土”,因地制宜就是因土制宜;也有人认为,“地”就是指大自然,因地制宜就是因自然条件而制宜。实际上这两种理解都不够全面,因为它没有包括进具有地域差异的社会经济条件。而社会经济条件对于生态农业系统来说,是有着深刻的影响的。所以对因地制宜的正确理解,应该是因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而制宜,两者缺一不可。

第二,综合性。我们所说的综合性具有四层含义。首先,生态农业系统是一个多因子、多层次的综合体,其结构和功能都十分复杂。其次,采取生产措施、技术措施也必须要综合。其三,在生产发展和生态状况的改善问题上,也必须综合考虑。生产的发展绝不能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反之,也不能片面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其四,农业生产的发展,决不能仅从农业一个部门来考虑,而必须联系加工工业、运输条件、市场需要与竞争能力等几个方面的问题。不能脱离现实,要综合考虑到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到自然条件的适合性、技术条件的可行性和经济条件的合理性。

第三,稳定性。生态农业系统的稳定性,除表示系统的生产力不易受到外界因素变动而频繁变化以外,还包含营养物质与能量平衡的动态稳定和系统产出经济效益稳定增长两层含义。

怎样才能保证系统的稳定?一般说来,生态农业系统的稳定程度,主要取决于系统结构的复杂程度,系统内食物链的多少和长短。生产结构越复杂,食物链越多,则系统越稳定。如果一个农业生产系统的生产结构十分单一,比如只有种植业(或只有饲养业),系统就不可能很稳定,一遇天灾、病虫害(或传染病),系统的产出就要受到影响。但若系统的结构比较复杂,食物链多,那么局部的变化就不致对整个系统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在考虑、设计、规划一个生态农业系统的生产结构时,要考虑其复杂性。

第四,社会性。生态农业系统不能脱离社会经济条件,它是一种在人为活动下形成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的生态系统。这种特殊的人工生态系统,变化频繁,能量和物质均有大量的输入与输出,如果经营管理不当,系统就会崩溃。也就是说,人们可以建设生态农业系统,但是也可以破坏它。例如人类的生产活动,如灌溉、排水、施肥可以影响土壤;农药防治病虫害、除草剂消灭杂草,可以影响作物以外的生物种群;收获、运输、产品加工等将影响产品的再分配等等,这些都是人为因素对生态农业系统的影响。

第五,选择性。生态农业系统内在矛盾很多,要分清主次,明确缓急,选择适宜的措施、适当的对策加以解决。如果选择不当,就会产生相反的效果。例如,系统内部的能量流和物质流是按照一定的次序流通、循环的,决不能颠倒。如我们常说的水多、草多,草多、虫多,虫多、鱼多,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是正确的;而另外一种提法,即猪多、肥多,肥多、粮多,就不对了,循环的次序就颠倒了,因为在这里粮食是第一性的生产,如果没有足够的第一性生产量,是不可能有猪多的出现。正确的提法应该是粮多、猪多,猪多、肥多,肥多、粮更多。因此,在农业生产中,应该首先搞清楚物质和能量流动的客观规律和流动次序,方能决定先抓什么,后抓什么。只有先抓第一性的生产,才能为第二性生产开拓途径。所以在研究解决生态农业系统内部矛盾时,必须搞清系统的结构功能、演变规律,才能挑选最合适的对策和措施,才不致事倍功半,收到良好的效果。

记者:随着人口的增加,农业生产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农村生态面临着哪些问题?

卞有生: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生态的保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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